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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2482146/2014-000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浙民移〔2014〕77号 公开日期 2014-04-22
发布单位 省民政厅 主题分类 民政
有效性 失效 统一编号 ZJSP10-2014-0004
政策解读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大中型水库工程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变更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4-22 00:0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浙江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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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民政局、移民管理机构:

    《浙江省大中型水库工程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变更暂行办法》已经厅长办公会议研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浙江省民政厅
2014年4月14日





附件:

浙江省大中型水库工程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变更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保障移民合法权益,加强大中型水库工程移民安置管理,维护移民安置规划的严肃性,规范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变更行为,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水利部关于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