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现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热
发布时间:2013-04-10
出台鼓励政策,优化社会工作者参加职业水平考试的环境与条件等,极大地调动了社会各界人员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积极性。今年,福建省报名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达7032 人,超过该省前三年报名人数的总和,比去年增加120%,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出现“井喷”。
今年初,福建省民政厅人事(社会工作)处就积极协调省电视台、福建日报、东南新闻网等媒体对报考信息以及省和各设区市出台的鼓励社会各界人员参加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的优惠政策及保障措施进行滚动式宣传。省民政厅还先后下发了《福建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1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和《福建省民政厅关于鼓励社区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的通知》,明确通过考试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单位要给其报销教材费、考试报名费及参加考试的差旅费;民政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并落实相应薪酬待遇;城乡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和社区专职工作者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其报酬标准原则上不低于上年度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并可同时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补贴;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其他社会组织人员参照其职业资格享受应有的待遇;由福建民政厅人事(社会工作)处和设区市民政局组织免费考前辅导。
目前,省民政厅人事(社会工作)处已组织协调全省高校师资力量,开办了13个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前辅导班,省、市两级民政部门拟投入考前辅导办班经费60 万余元。(
今年初,福建省民政厅人事(社会工作)处就积极协调省电视台、福建日报、东南新闻网等媒体对报考信息以及省和各设区市出台的鼓励社会各界人员参加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的优惠政策及保障措施进行滚动式宣传。省民政厅还先后下发了《福建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1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和《福建省民政厅关于鼓励社区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的通知》,明确通过考试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单位要给其报销教材费、考试报名费及参加考试的差旅费;民政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并落实相应薪酬待遇;城乡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和社区专职工作者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其报酬标准原则上不低于上年度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并可同时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补贴;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其他社会组织人员参照其职业资格享受应有的待遇;由福建民政厅人事(社会工作)处和设区市民政局组织免费考前辅导。
目前,省民政厅人事(社会工作)处已组织协调全省高校师资力量,开办了13个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前辅导班,省、市两级民政部门拟投入考前辅导办班经费60 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