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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浙江省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发布日期:2010-07-15 00:0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民政厅 计划财务处

  浙民计〔2010〕92号

2009年,全省民政系统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省委“保增长、抓转型、重民生、促稳定”大局和省政府“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以改善民生、发展民主为主线,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民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为依托,以强化自身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完善制度,创新机制,深化改革,推动全省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取得新进展

认真履行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牵头职责,以增强新社会组织科学发展能力为根本,创新实践载体,加强调研,摸清全省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状况,组织开展“万家社会组织进社区”活动,出台《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实施办法》,制订全省行业协会发展实施规划、异地商会规范登记管理和加强社会团体财务管理具体意见。截至2009年底,全省共有社会组织27580个,比上年增长4.96%;这些社会组织业务范围涉及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劳动、民政、体育、环境保护、法律服务、社会中介服务、工商服务、农村专业经济等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吸纳社会各类人员就业25.49万人;形成固定资产92.84亿元,比上年增长8.08%。

 

表1 2000—2009年社会组织


指 标

2000年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社团(个)

9,803

9,738

10,1731

10,549

10,862

11,555

12,470

12,915

13,743

14,352

民非(个)

1,388

6,681

8,192

9,279

9,760

10,189

10,810

11,290

12,383

13,061

基金会(个)





95

109

125

140

151

167



截至2009年底,全省共有社会团体14352个,比上年增长4.43%。按照社团活动地域范围划分,省级社团911个,地级社团3751个,县级社团9690个。按照社团服务的主要领域划分,科技研究类1051个,生态环境类254个,教育类805个,卫生类762个,社会服务类1763个,文化类1292个,体育类1058个,法律类174个,工商服务类1828个,宗教类320个,农业及农村发展类969个,职业及从业组织类1850个,国际及其他涉外组织类37个,其他2189个。

截至2009年底,全省共有民办非企业单位13061个,比上年增长5.48%。其中:科技研究类760个,生态环境类374个,教育类8275个,卫生类1037个,社会服务类1063个,文化类541个,体育类374个,法律类37个,工商服务类49个,宗教类1个,农业及农村发展类26个,职业及从业组织类174个,其他350个。

 截至2009年底,全省共有基金会167个,比上年增长  10.6%,其中:公募基金会107个,非公募基金会60个。

二、优抚安置保障制度不断完善

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为重点,进一步健全优抚对象保障机制,重点优抚对象“四位一体” 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提前4个月完成省政府既定任务,“一站式”医疗即时结算服务全面推行,各类重点优抚对象的总体保障水平基本达到或接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截至2009年底,全省共抚恤、补助优抚对象11.8万人,全年共发放各类抚恤补助金13.2亿元,比上年增加13.5%。其中烈属及牺牲病故军人家属定期抚恤金达到人均11948元,在乡残疾军人伤残抚恤金达到人均13811元,复退军人定期补助人均6087元,红军失散人员人均补助8765元,分别比上年提高23.28%、16.67%、14.83%和21.96%。  

表2 2002—2009国家抚恤、补助优抚对象


指 标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国家抚恤补助、优抚

对象(万人)

10.80

10.71

10.57

10.22

9.99

12.29

11.93

11.80

抚恤事业费(亿元)

3.73

4.60

5.95

7.38

8.32

9.96

12.11

14.49


  

截至2009年底,全省共有各类优抚安置单位123个,其中:军休所(含管理中心)57个,军供站11个,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单位30个,荣誉军人康复医院1个,复退军人精神病院1个,复员军人疗养院1个,光荣院22个。优抚类收养性床位1954张,年末收养各类人员807人。

三、减灾救灾能力进一步提高

以首个国家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全省性社会减灾防灾宣传活动,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富有成效,县、乡、村三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基本形成,继续推进避灾场所建设,制发村镇避灾场所工程技术规程,已建避灾场所5600个,可容纳灾民185万人。

2009年全省累计受灾人口1071.27万人,因灾死亡21人;农作物受灾面积44.47万公顷,其中绝收面积5.77万公顷;因灾倒塌房屋1.35万间;直接经济损失119.87亿元,其中农业直接经济损失47.28亿元。全省共支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1.28亿元,其中:生活救济费1.02亿元,灾民倒房重建资金0.11亿元。

 

表3 2000—2009年自然灾害损失情况

 

 

指 标

2000年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农作物受灾面积(万公顷)

68.25

34.01

52.00

79.57

80.97

109.32

41.23

84.63

116.47

44.47

直接经济损失(亿元)

85.71

30.04

83.18

62.95

256.81

441.56

161.37

196.16

240.54

119.87

因灾死亡人口数

54

49

86

21

225

89

221

48

17

21

 

四、社会救助规范化建设迈上新台阶

基本形成了资源整合、层次清晰、种类齐全、标准规范的社会救助制度。继续规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低保动态调标工作全面落实,全省调标完成率达100%,各县(市、区)均已出台取消乡镇(街道)低保配套资金相关文件。截至2009年底,全省共有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未含农村“五保”)65.91万人,全年实际支出保障资金12.15亿元。其中: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9.33万人,支出保障资金2.97亿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未含农村“五保”)56.58万人,支出保障资金9.18亿元。

 

表4 2001—2009城市最低生活保障

 

 

指 标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保障人数(万人)

3.35

5.63

8.07

8.85

8.9

8.91

9.02

9.39

9.33

年增长率(%)


68.06%

43.34%

9.67%

0.56%

0.11%

1.23%

4.10%

-0.64%

 


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全省年内共投资2.5亿元,新建、改扩建敬老院130家。截至2009年底,全省供养农村五保人员4.5万人,城镇“三无”人员0.6万人。农村五保、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率分别达到95.5%和99.1%。

 

表5 2001—2009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指 标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保障人数(万人)

23.58

34.99

47.17

53.96

52.57

53.99

56.14

59.35

56.58

年增长率(%)


48.39%

34.81%

14.39%

-2.58%

2.70%

3.98%

5.72%

-4.67%

 

 

医疗分类救助不断健全。救助对象范围已扩大到低保标准1.5倍内低收入家庭,门诊救助全面推行,二次救助逐步推开,即时救助和实时报结程序不断完善。全年各级财政预算安排农村医疗救助实际支出32185万元,其中:资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2445万元,大病救助资金28040万元。累计救助48.97万人次,其中:资助参加合作医疗39.3万人次,大病救助7.45万人次。全年各级财政预算安排城市医疗救助实际支出7775万元,其中:资助参保资金377万元,医疗救助4767万元。累计救助6.15万人次,其中:资助参保2.18万人次,医疗救助1.34万人次。

救助管理工作成效显著,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截至2009年底,全省共有救助单位69个,床位2672张,全年救助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64865人次,其中未成年人3541人次。

五、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进一步健全,城乡社区建设取得新突破

以加强村组织班子建设为重点,推进“难点村”治理工作。切实加强指导,基本完成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未换届村选举工作。会同组织部门制定了村两委主要干部基本报酬制度,进一步规范村民代表会议工作规程,维护城乡基层社会稳定。

 

表6 2000—2009年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指 标

2000年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村委会

42,037

40,579

39,180

38,277

35,838

34,408

32,931

30,978

30,068

29,958

社区居委会

4,909

4,117

4,119

3,483

3,635

3,488

3,737

3,799

3,828

4,016


 

村委会和居委会的结构得到了进一步调整。截至2009年底,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共计33974个,其中:村委会29958个,比上年减少110个,村民小组26.95万个,村委会成员11.28万人;社区居委会4016个,比上年增加188个,居民小组7.06万个,居委会成员1.96万人。

农村社区建设全面推进。2009年共建成乡镇社区服务中心463个、村级社区服务中心6625个。

城市和谐社区建设深入推进。城市社区工作服务用房面积基本达到以上,社区工作者待遇明显提高,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受表彰数量位列全国前茅。完成了全国第一个居委会寻访论证,中国社区建设展示中心顺利建成,成功协办全国《城市居委会组织法》实施20周年纪念大会,举办首届社区工作者论坛和优秀社区服务项目评选。截至2009年底,全省共有城镇社区服务设施2.85万个,从业人员11.09万人,安置下岗失业人员4.02万人;社区服务志愿者组织1.43万个,近73万人志愿从事社区服务事业;城镇便民、利民服务网点7.37万个。

  

表7 2000—2009年社区服务建设

 


指 标

2000年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社区服务设施

(万个)

2.07

2.09

2.11

2.62

3.10

3.63

3.05

3.27

2.55

2.85

县级、乡镇街道级

社区服务中心(个)

143

135

174

217

223

300

301

365

445

579


 

 

六、社会福利体系建设加快推进

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骨干的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形成。2009年,全省新增机构养老床位数1.5万多张,新建市、县(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32个、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308个、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510个、农村“星光老年之家”4100多个。

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蓝天计划”深入推进,8个设区市已完成预定任务。孤残儿童手术康复完成

1448例,投入经费1757.7万元。截至2009年底,全省各类收养性单位共收养儿童2740人,比上年增

长3.59%。全省共有儿童福利院9个,床位1752张。

 

表8 全省城乡各种收养性单位床位和收养人员情况

 


项  目

床位数(张)

收养人数(人)

2008年

2009年

2008年

2009年

全省合计

154,921

172,467

98,732

103,961

一、优抚类收养性单位

2,077

1,954

783

807

1、荣誉军人康复医院

439

365

250

337

2、复退军人精神病院

47

61

47

61

3、复员军人疗养院

90

100

90

100

4、光荣院

1,501

1,428

396

309

二、福利类收养性单位

152,844

170,513

97,949

103,154

1、社会福利院

15,895

18,457

10,580

11,178

2、儿童福利机构

1,846

1,752

1,336

1,434

3、社会福利医院

969

1,037

947

1,178

4、城市养老服务机构

42,395

55,465

30,681

34,927

5、农村养老服务机构

84,101

93,672

50,395

54,427

6、其他收养性机构

7,638

130

4,010

10


 

 

截至2009年底,全省共有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1633个,床位17.25万张,比上年增长11.33%;收养10.4万人,比上年增长5.3%。

  

表9 2000—2009年收养单位情况

 

 

指 标

2000年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床位数(万张)

5.66

6.20

6.99

7.38

9.88

11.79

12.89

14.78

15.49

17.25

收养人数(万人)

4.07

4.46

4.98

5.46

7.15

8.17

8.86

10.53

9.87

10.40

床位年增长率(%)


9.54%

12.74%

5.58%

33.88%

19.33%

9.33%

14.66%

4.80%

11.36%

 

 

福利企业生产整体企稳向好。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和宏观政策调整对福利企业的双重影响,深入调研,努力帮扶,起草并提请省政府下发了支持福利企业发展的政策性意见,有力保障了残疾职工合法权益。截至2009年底,全省共有福利企业2769个,残疾职工10万人,其中:女性残疾职工3.35万人;纳税总额45.21亿元,实际减免税金23.15亿元;实现利润46.69亿元,比上年增长16.17%。

 

表10 2002—2009年福利彩票发行情况

 

 

指 标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福利彩票发行量(亿元)

5.30

8.49

8.22

16.04

24.42

44.46

40.71

49.32

筹集福利彩票公益金(亿元)

1.86

2.97

2.89

5.61

8.44

15.12

13.38

15.90

 

 

福利彩票发行再创历史新高,年内共发行各类福利彩票49.32亿元,提前3个多月完成省政府目标考核任务,同比增长21.15%,筹集公益金15.9亿元。

七、社会事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婚姻登记、收养登记依法规范。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创建完成率已达76%。2009年,全省共办理结婚登记42.76万对,比上年增加1.38万对,增长3.33%。其中:内地居民登记结婚42.47万对,比上年增加1.4万对;涉外及华侨、港澳台居民登记结婚2959对,比上年减少2.98%。25—29岁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占结婚总人口比重最多,达39.12%,20—24岁达25.94%,30—34岁达12.21%,35—39岁达6.66%,40岁以上达16.07%。全省共办理离婚登记8.29万对,比上年增加0.92万对,增长12.5%。全省共办理收养登记7816件,其中:中国公民收养7718件,外国人收养98件。

 

表11 2000—2009年婚姻登记情况

 

 

指 标

2000年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结婚数(万对)

38.68

33.74

36.01

36.12

39.92

35.30

41.65

38.12

41.38

42.76

离婚数(万对)

2.05

2.30

2.43

3.22

4.64

5.21

6.06

6.69

7.37

8.29

 

 

殡葬管理体制改革继续深化。以绿色殡葬为主题的生态葬法改革深入推进,公墓清理整顿工作全面完成,清明期间全省1200万人次、180万台次车辆实现平安祭扫,殡仪服务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截至2009年底,全省共有殡仪服务单位226个,比上年增加6个,其中殡仪馆74个,与上年持平;殡葬管理单位51个,与上年持平;民政部门管理的公墓101个,增加6个。殡仪服务单位共有职工0.33万人,火化炉305台,全年火化遗体29.85万具。

八、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不断加强

提前一年基本完成全省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五年规划任务,完成标志设置工作的乡镇达1168个,占乡镇总数98.9%;行政村设置各类标志达825万多块,占村总数99%。城市地名规划普遍实施,数字地名建设有序推进,市、县(市)地名网站、电子地图开通率达100%,网上地名查询服务全面开通,地名数据库系统普遍建立,地名公共服务体系初步形成。界线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沪浙线”和市县级界线联检顺利完成。“平安边界”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创建经验在全国平安边界工作会议上作了介绍。

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稳妥实施。截至2009年底,全省共有11个地级市,32个市辖区,22个县级市,36个县,1513个乡、镇(街道)。其中,镇735个,比上年减少12个;乡445个(含民族乡14个),比上年减少1个;街道办事处333个,比上年增加15个。

 

表12 2000—2009年乡镇街道变化

 

 

指 标

2000年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乡(个)

752

563

553

540

519

475

461

453

446

445

镇(个)

970

836

824

783

760

752

754

750

747

735

街道(个)

106

211

233

275

290

298

304

313

318

333

 

 

九、民政事业费稳步增长

民政事业费支出保持稳步增长态势。全省民政事业费实际支出76.7亿元,比上年增长11.7%,其中:各级财政预算安排民政事业费实际支出70.41亿元,比上年增长15.28%。主要包括:抚恤支出14.49亿元,退役安置支出6.36亿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2.97亿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9.18亿元,其它农村社会救济支出6.64亿元,其他城镇社会救济支出2.06亿元,社会福利支出6.98亿元,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0.72亿元,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支出1.28亿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09亿元,其他款项用于民政支出8.64亿元。

 

表13 2000—2009年民政事业费支出情况

 

 

指 标

2000年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民政事业费支出(亿元)

9.78

12.40

15.94

18.96

29.47

35.43

41.51

50.89

61.08

70.41

年增长率


26.79%

28.55%

18.95%

55.43%

20.22%

17.16%

22.60%

20.02%

15.28%

 

 

福利彩票公益金发挥积极作用。2009年全省福利彩票公益金共资助各类社会福利和公益事业项目7721个,公益金支出6.25亿元。一是资助福利院、福利中心、老年公寓等项目111个,资助资金23539.33万元。其中:资助儿童福利机构项目7个,资助资金941.45万元。二是资助敬老院项目414个,资助资金5335.25万元。三是资助救助类单位项目20个,资助资金1720.92万元。四是资助光荣院和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等优抚事业单位项目67个,资助资金1092.32万元。五是资助社区服务单位项目1356个,资助资金8843.12万元。六是资助避灾安置场所、救灾仓库项目436个,资助资金2234.54万元。七是资助农村“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农村老年电大项目4613个,资助资金10017.32万元。八是资助慈善事业、社会救助项目619个,资助对象3.7万多人,资助资金4307.35万元。九是资助“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401.33万元,完成残疾孤儿手术和康复270多例。十是资助“福彩助我行”项目874.62万元,为残疾军人、城市“三无”、农村五保和低保等困难对象8600多人次装配了假肢、矫形器等康复辅具。此外,还资助残疾人事业设施设备、殡葬事业等项目83个,资助资金4167.92万元。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有效推动了全省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表14 2000—2009年基本建设投资情况

 

 

指 标

2000年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基本建设投资

(亿元)

1.33

1.99

1.94

2.80

2.78

2.52

2.50

2.20

3.87

6.05

年增长率(%)


49.62%

-2.51%

44.33%

-0.71%

-9.35%

-0.79%

-12.00%

75.91%

56.33%

 

 

民政事业基本建设2009年完成投资总额6.05亿元,比上年增长56.33%,其中:国家投资2亿元,比上年增长24.87%。主要包括:优抚安置事业单位投资0.37亿元,社区服务单位投资0.21亿元,收养性单位投资3.68亿元,殡仪服务单位投资0.84亿元,救助类单位投资0.4亿元,其他事业单位投资0.55亿元。施工项目72个,施工房屋建筑面积达26.,至年底共新增固定资产1.16亿元。

 



 


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民政 统计 公报

  抄送:民政部办公厅、省统计局。

浙江省民政厅办公室                2010年6月2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