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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浙江省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发布日期:2007-03-16 00:0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浙江省民政厅

  2007年,全省民政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和民政部的总体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创业富民、创新强省”的总战略,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夯实基础,推动了全省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新型社会救助体系
  低保标准动态调节机制全面落实。率先在全国出台了省级《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核定办法》,低保对象保障水平稳步提高。截至2007年底,全省共有最低生活保障对象65.2万人,全年实际支出保障资金7.51亿元,比去年增长15.2%。其中,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9.03万人,保障资金支出1.8亿元。
  灾害救助成绩显著。2007年全省累计受灾人口1622.1万人,因灾死亡48人,因灾伤病524人;农作物受灾面积84.6万公顷,其中绝收11.8万公顷;因灾倒塌房屋1.68万间;直接经济损失196亿元,其中农业直接经济损失96亿元。全省共支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1.97亿元。其中,生活救济费1.69亿元,灾民倒房重建资金1132万元。
  医疗救助力度进一步加大。全省全年共筹集医疗救助资金3.26亿元,发放3.22亿元,资助106.6万人次。其中,资助困难群众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78.57万人,资助门诊住院病人28.08万人。
  集中供养工作成果得到巩固。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率分别达到94.28%和98.83%,人均300元医疗补助资金全部到位。全省2007年供养农村五保人员4.8万人,城镇“三无”人员0.72万人。
  二、新型社会福利体系
  福利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截至2007年底,全省共有各类收养性单位1641所;拥有床位14.78万张,比上年增长14.6%;收养各类人员10.53万人,比上年增加18.8%。其中,城镇老年福利机构281所,拥有床位数2.67万张,收养各类人员1.7万人。全省共有社区服务中心365个,活动项目0.69万个,全年活动人次数160.8万人次。
  慈善和社会捐助活动继续深化。截至2007年底,全省共有慈善总会110家,本年募捐收入8.56亿元,支出5.56亿元。全省共有社会捐赠接收站、点共925个,其中慈善超市229个;全年直接接收捐赠款7.39亿元,直接接收捐赠衣被703万件,92.13万人次受益。
  福利彩票发行和社会福利企业管理工作成效明显。福利彩票发行再创历史新高,全年发行各类福利彩票44.46亿元,比上年增长82%,提取公益金15.12亿元,其中上交中央公益金7.56亿元。截至2007年底,全省共有各类福利企业2926家,职工25.9万人,其中残疾职工10万人;发放残疾职工工资13.7亿元,实现利润总额46.5亿元。全省建有救助站55个,床位数2313张,共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4.59万人次。
  三、社会组织管理体系
  全面推进社区管理服务。截至2007年底,全省共有城镇社区服务设施3.28万个,从业人员12.42万人;社区服务志愿者组织5.5万个,47.1万人志愿从事社区服务事业;城镇便民、利民服务网点10.4万个。
  不断加大民间组织培育与管理力度。截至2007年底,全省经民政部门登记的社团共有12915个,比上年增加445个,其中省级社团848个,地级社团3557个,县级社团8510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1290个,比上年增加480个,其中教育类7866个,科技类718个;基金会140个,比上年增加15个,其中公募基金会99个,非公募基金会41个。
  切实提高基层民主自治水平。截至2007年底,全省共有村(居)委会3.48万个,其中村委会3.1万个,居委会(社区)0.38万个;进行换届选举的村委会数2198个,参选人口68.6万人;进行选举的居委会1051个,参选人口249.6万人。
  四、双拥优抚安置体系
  双拥优抚工作稳步推进。进一步落实重点优抚对象优抚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确保重点优抚对象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2007年全省共发放各种抚恤补助金9.96亿元,比上年增加19.71%。烈属及牺牲病故军人家属定期抚恤金人均7838元,在乡革命伤残人员伤残抚恤金人均9606元,分别比上年提高24.5%和20.3%;复退军人定期补助人均4479元,比上年提高13.8%;红军失散人员人均补助6015元,比上年提高4.7%。享受社会群众优待的优抚对象9.45万户,优待金总额4.5亿元,户均4761元,比上年提高14.53%。其中,优待军属4.59万户,优待金2.8亿元,户均6105元,比上年提高24.06%。
  安置改革进一步深化。城乡一体的退役士兵安置改革范围不断扩大,教育培训、推荐就业、政策扶持相结合的退役士兵服务办法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全年安置退伍义务兵16328人,其中城镇退伍义务兵5048人;全年安置转业士官1233人。全省退伍军人安置费支出1.79亿元。全年接收安置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职工751人。5700多名军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全面落实。
  五、公共事务管理体系
  殡葬管理体制改革扎实推进。切实加强殡葬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积极推动火化与殡仪服务分离,进一步规范殡仪服务。截至2007年底,全省共有殡仪服务单位208个,比上年增长4个,其中殡仪馆74个,全年火化遗体28.89万具。
  科学稳妥调整行政区划。至2007年底,全省共有11个地级市,32个市辖区,22个县级市,36个县,1516个乡、镇(街道)。其中,镇750个,比去年减少4个;乡453个,比去年减少8个;街道办事处313个,比去年增加9个。
  地名公共服务有效拓展。城市地名规划有序进行,城乡设标工作位居全国前列,全省99%的乡镇和96%的村完成标志设置,共设置各类路、门(楼)牌790多万块。地名数字化建设初见成效,省、市、县三级地名网站建设进展顺利。《浙江省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浙闽线联检任务圆满完成,平安边界创建活动深入开展,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制度全面建立,界线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
  婚姻登记、收养登记依法规范。2007年全省共办理内地居民结婚登记37.83万对;离婚登记6.69万对,比去年上升10.4%。办理涉外、港澳台及华侨居民与内地居民结婚登记2935对,离婚登记339对。全年共办理收养登记5437件,其中中国公民收养5336件,外国人收养101件。
  六、民政事业资金支出情况
  全省民政事业费实际总支出56.88亿元,比上年增长21.6%,其中预算外资金支出5.99亿元,比上年增长14.1%;抚恤、离退休和社会救济费支出48.92亿元,比上年增长28.7%;救灾支出1.97亿元,比上年减少43.4%。
  2007年全省民政系统基本建设共完成投资2.2亿元,至年底共新增固定资产1.6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