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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浙江省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发布日期:2006-03-16 00:0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浙江省民政厅

  2006年,全省民政系统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强化“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 的民政工作宗旨,突出重点,克服难点,巩固基础,为全省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新型社会救助体系

  基本形成低保资金自然增长机制。全省共有最低生活保障对象62.9万人,全年实际支出保障资金6.52亿元,比去年增长了16%。

  灾害救助应急能力进一步增强。率先在全国开展“避灾工程” 建设试点,全省共投入建设资金5506万元,其中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1500万元,现已建成避灾场所522个,总面积148.3万平方米。2006年全省共有受灾人口1035.2万人,因灾死亡221人,因灾伤病人口2379人;农作物受灾面积41.2万公顷,其中:绝收4.9万公顷;因灾倒塌房屋6.17万间,直接经济损失161亿元,其中:农业直接经济损失53亿元。2006年全省共支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3.5亿元,其中:生活救济费支出1.5亿元,灾民倒房重建支出1.8亿元。

  医疗救助覆盖面和救助水平稳步提高。2006年全省共筹集救助资金2.5亿元,发放医疗救助金1.6亿元,共资助96.66万人次,其中,资助农村五保户、城乡低保户等困难群众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73.56万人,资助门诊、住院病人16.78万人。

  “五保三无” 对象集中供养长效机制不断健全。集中供养率分别达到92%和98%,全省2006年用于“五保三无” 供养对象基本生活资金2.3亿元,供养农村五保对象5.2万人,城镇“三无” 对象0.71万人。

  二、新型社会福利体系

  福利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截至2006年底,全省共有各类收养性单位1654所,比2005年增加18所;拥有床位12.89万张,比上年增长8.1%;收养各类人员8.86万人,比上年增加7.5%。其中:城镇老年福利机构394所,拥有床位数3.08万张,收养各类人员1.95万人。福利服务网络逐渐延伸。截至2006年底,全省共有社区服务中心301个,组织开展活动项目1.68万个,全年参加活动153.1万人(次)。

  社会扶助活动进一步深化。截至2006年底,全省共有慈善总会110家,本年募捐收入7.68亿元,募捐支出5.12亿元。全省共有社会捐赠接收站、点共889个,其中:慈善超市185个;全年直接接收捐赠款6.03亿元,直接接收捐赠衣被225.9万件,受益人次数85.79万人次。

  社会公益救助水平继续拓展。福利彩票发行工作取得突出成绩,2006年全省福利彩票发行突破24亿元,比2005年增长了50%,筹集公益金8.44亿元,其中:上交中央公益金4.22亿元。全省共有各类福利企业3240家,职工23.95万人,其中残疾职工9.62万人,发放残疾职工工资9.86亿元;实现利润总额88.1亿元。全省建有救助站51个,床位数1873张,共救助4.56万人次。

  三、社会组织管理体系

  行政区划工作扎实有序。截至2006年底,全省共有11个地级市,32个市辖区,22个县级市,36个县,754个镇,比去年增加2个,461个乡,比去年减少14个,304个街道办事处,比去年增加6个。

  全面推动社区建设。截至2006年底,全省共有城镇社区服务设施3.05万个,从业人员10.7万人;社区服务志愿者组织2.69万个,有60.2万人志愿从事社区服务事业;城镇便民、利民服务网点3.59万个。

  民间组织管理力度进一步加大。切实加快行业协会改革发展步伐,完成了行业协会改革与发展试点工作。截至2006年底,全省经民政部门登记的社团共有12470个,比上年增加915个,其中:省级社团796个,地市级社团3498个,县级社团8176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0810个,比上年增加621个,其中:教育类7955个,科技类654个;基金会125个,比上年增加14个,其中:公募基金会89个,非公募基金会36个。

  基层民主自治整体水平不断提高。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有力加强。城市社区建设向纵深发展。截至2006年底,全省共有村(居)委会3.67万个,其中:村委会3.29万个,居委会(社区)0.37万个;2006年全省进行换届选举的村委会数6077个,参选人口592.9万人;进行选举的居委会322个,参选人口113.3万人。

  四、双拥优抚安置体系

  双拥优抚规范化建设稳步推进。进一步落实重点优抚对象优抚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及时调整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标准。2006年全省共发放各种抚恤补助金8.32亿元,比上年增加了12.74%。烈属及牺牲病故军人家属定期抚恤金人均6295元,在乡革命伤残人员伤残抚恤金人均7982元,分别比上年提高了16.04%和59.51%;复退军人定期补助人均3935元,比上年提高了20.97%;红军失散人员人均补助5748元,比上年提高了54.8%。享受社会群众优待的优抚对象9.78万户,优待金总额4.07亿元,户均4157元,比上年提高了11.24%,其中:优待军属5.19万户,发放优待金2.55亿元,户均4921元,比上年提高了17.53%。

  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取得良好成绩。城乡一体的安置改革试点范围不断扩大。复员退伍军人数据库建设全面启动。全年安置退伍义务兵17905人,其中:城镇退伍义务兵5893人;全年安置转业士官1451人。全省退伍军人安置费支出1.96亿元。全年接收安置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职工212人,共发放军休人员和管理机构经费1.94亿元,切实落实好军休人员政治生活待遇,较好地完成了军供保障任务。

  五、公共事务管理体系

  深入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全面推行生态葬法,公墓建设有序推进。截至2006年底,全省共有殡仪服务单位204个,比上年增长9个,其中殡仪馆74个,全年火化遗体28.38万具。

  地名管理工作不断深化。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全面启动,设置农村路(街、巷、弄)牌2.34万块,门(楼)牌520万块,全省乡镇地名标志设置任务完成85.3%。数字地名建设稳步推进,省、市、县三级地名数据库建设基本完成。

  婚姻登记、收养登记工作稳步进行。2006年全省共办理内地居民结婚登记41.65万对,比上年上升了19.38%;离婚登记6.06万对,比去年上升了18.13%。办理涉外、港澳台及华侨居民与内地居民结婚登记3238对;办理涉外、港澳台及华侨居民与内地居民离婚登记321对。收养登记工作有序开展。全年共办理收养登记5708件,比上年增长了11.12%,其中:中国公民收养5573件,外国人收养135件。

  六、民政事业资金筹集和投入

  民政事业经费支出增长较快。全省民政事业费实际总支出46.76亿元,比上年增长了15.89%,其中:预算外资金支出5.25亿元,比上年增长了6.92%;抚恤、离退休和社会救济费支出38.02亿元,比上年增长了15.95%;救灾支出3.48亿元,比上年增长了31.32%。

  2006年全省民政系统基本建设共投资完成2.5亿元,新增固定资产1.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