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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2482146/2024-0057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单位 省民政厅 成文日期 2024-03-20
文  号 主题词

浙江省民政厅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3-20 17:1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政策法规处

2023年,省民政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民政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2023年工作情况

(一)突出全局谋划,压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厅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系统推进各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厅党组研究制定《浙江省民政厅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计划》,明确八大方面要求、24项任务和52项举措。同时将法治政府建设内容纳入对市级民政部门考核。落实好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等法治理论和法律法规。组织全厅同志开展学法用法培训并通过相关考试。组织全省民政系统干部开展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知识常学常新。认真履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完成普法责任共性清单和个性清单,开展民政领域专项普法,制作专项普法宣传视频,组织普法主题宣传活动。举行新提任、新入职干部宪法宣誓仪式等。

(二)优化制度创新,落细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全面推行合法性审查机制,制定《浙江省民政厅“4+X”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细化4类法定事项,将水库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等“X”个事项纳入合法性审查目录,全年累计完成合法性审查300余件。2023年,我厅无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1件,经裁定驳回起诉。落实公职律师、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提供专业保障。依法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制定《浙江省民政厅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发布5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2023年按法定程序完成4项,按规定报备取消1项,并向社会公开说明理由。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将涉及公平竞争审查事项纳入合法性审查目录,制定新政策凡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未经公平竞争审查不得提交集体审议,实现审查全覆盖。迭代OA办公系统,集成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功能,实现“线上审查”“掌上审查”。

(三)强化政策供给,完善民政法治体系建设。推动民政重点领域立法,向省人大申报《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3个立法修订项目。《浙江省地名管理办法》立法修订项目被省政府列为一类规章项目。提升民政政策供给,全力保民生、兜底线,优服务、促发展,全年累计制发《浙江省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行政规范性文件8个。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协助清理97件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完成111件省民政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

(四)加强执法协同,提高民政领域行政执法效能。会同省综合行政执法办制定《关于建立市县民政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的指导意见》,厘清部门职责分工,完善部门协同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制定《浙江省民政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实施办法(试行)》,对不予行政处罚事项实行清单化动态管理,确定不予行政处罚适用条件,细化具体情形认定标准,规范处罚工作流程,配套教育承诺机制。组织全省民政部门、市县综合执法部门及乡镇(街道)民政执法人员近1900人,开展民政行政执法培训。开展全省民政系统行政执法监督和执法案件质量监测评价,促进民政执法规范文明。

二、下步工作安排

2023年,我厅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包括民政法规制度体系还需进一步完善,法治工作专业化程度还需进一步提高,民政执法监管还需进一步加强等。下步,我厅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效保障全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进一步健全民政依法行政机制。进一步压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落实落细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持续推动民政系统中国式法治现代化建设。支持推动市县民政部门建立健全公职律师、外聘法律顾问等制度,提升民政法治工作专业力量。

(二)进一步推进民政政策法治化建设。继续协调推进《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浙江省地名管理办法》等立法工作,推动《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办法》修订,围绕《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开展立法调研。主动衔接、积极配合民政部各项法律法规制修工作,努力贡献更多浙江经验、浙江智慧。

(三)进一步加强民政行政执法监管。推动市县民政部门深化部门协同机制,加强统筹力度,探索层级联动、区域联动执法。加强民政领域执法工作队伍建设,加快推进“掌上执法”“线上处罚”,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任务,探索创新监管应用场景。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持续提升民政行政执法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