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安吉县民政局为进一步推进落实清廉社会组织建设,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关于纵深推进清廉浙江建设的意见》和《关于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助力共同富裕绿色样本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根据要求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契合业务开展、强化结果运用等方式开展清廉社会组织建设工作,提升社会组织发展质量,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绿色样本贡献力量。
一、加强制度建设,保障清廉建设有序规范
1、制定行动指南。县民政局联合县纪委监委制定发布《推进清廉社会组织建设的实施方案》,从强化党建引领、强化风险防控、深化专项治理、推进数字改革等四方面全面保障清廉社会组织建设的具体路径。
2、深化党建引领。落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六同步”,推进社会组织党建覆盖率100%、党建入章率100%,夯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基础。充分引导有条件的社会组织建立党组织;对未达到设立党组织标准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行业指导)单位指派党建联络员,指导社会组织做好党建工作;通过党建联络指导,引导100余家社会组织将党组织建设、廉洁建设等写入章程,其中有64家社会组织已经完成。
3、强化部门协同。印发《安吉县清廉社会组织建设工作专班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和成员、联络员名单》,联合县委组织部、县改革局等15个部门成立清廉社会组织建设工作专班,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强化交流合作,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高质高效推进清廉社会组织建设。
二、契合业务开展,推进清廉建设有效落实
1、广泛宣传告知动员。通过安吉县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公众号、社会组织微信钉钉QQ群面向全县社会组织发出《安吉县清廉社会组织建设倡议书》;结合年检、社会组织管理、等级评估、项目管理等13场业务培训会把清廉社会组织建设的内容和要求向社会组织作进一步的强化宣传;结合年检、登记变更、双随机抽查、社会组织走访等业务,向社会组织宣传清廉社会组织建设并动员其签署《社会组织清廉建设承诺书》,截至目前共有479家社会组织在业务办理中签署了承诺书。
2、着力打造示范组织。以安吉乐享人生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和安吉两山公益社会服务中心作为清廉社会组织建设示范组织,县民政局社管科及县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从党建作用发挥、业务模式提升、财务管理规范、管理体系完善等方面为示范组织进行每月一主题的专项服务,力争探索打造标杆清廉社会组织建设示范点,为辖区社会组织的清廉建设提供范本,在今年7月份根据试行评估标准,两家示范组织的平均结论均为优秀。
3、契合业务实施评估。制定《关于开展清廉社会组织建设评估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从章程规范、年检、党建工作、资产管理、制度建设、信息公开、社会评价、一票否决项等方面制定《安吉县清廉社会组织建设评估表》,契合等级评估、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评估、公益项目评估等业务同步开展清廉社会组织建设评估,从发挥作用良好、联系较紧密的社会组织率先开始推行清廉社会组织建设,为全面开展奠定良好基础;在业务契合过程中,我县7月份组建由纪委纪检组、民政业务科室、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县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等单位组成的评估组对35家社会组织率先试行清廉社会组织评估业务,经评估达到优秀6家、良好15家、合格14家。
三、强化结果运用,促进清廉建设长效引领
1、融入评优评先参考。县民政局通过清廉社会组织建设工作专班联席会议对清廉社会组织建设评估结论进行了通报,引导各业务主管单位根据评估结果在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评优评先中的业务单位评价栏辅以相应的分值;在省市县各级品牌社会组织、领军人物、公益项目评比推荐中进行评估结论运用,获得良好及以上的社会组织、负责人、项目方可推荐市级以上荣誉申报;对评估结论获得优秀的5家社会组织奖励公益创投优先资格,享有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的项目专项辅导服务以及直接参加公益创投的立项终审会资格。
2、开设专项提升小组。依托安吉县三社职业技能培训学校针对评估结论合格及以下的社会组织负责人开展专项能力提升小组,根据社会组织清廉建设薄弱环节进行能力加强培训,通过现场巡检、业务自评、小组沙龙互评等形式对各自的提升措施及提升情况进行阶段性重点评估,综合形成相应社会组织的清廉建设提升报告报送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目前共14人的两个提升小组将于第四季度完成实施。
3、探索购买服务运用。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关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指导意见》的目标、原则及要求,县民政局积极对接县财政部门研究制定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操作指南,将社会组织清廉建设结论作为社会组织内部治理完善等相关的判断依据,按照结论结果进行相应的赋分,突出清廉社会组织建设对社会组织发展的重要支撑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