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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2482146/2023-00164 主题分类 社会福利
发布单位 省民政厅 成文日期 2023-06-30
文  号 浙民提〔2023〕28号 主题词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2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10-30 13:0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办公室

孔令立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第228号提案《加强未成年人思想健康》收悉,感谢您对未成年人进入酒吧现象监管问题的关注。经研究,并商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等单位,现答复如下: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以后,我省全面调整建立了省市县三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初步形成党政领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全省各级民政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工作的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牵头职责,各相关部门积极履行部门职责,加强酒吧等场所违法接待未成年人问题治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严格按照规范的经营范围依法做好酒吧登记,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监督相关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教育部门建立健全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长效工作机制,会同相关部门及时排查、清除涉校涉生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学校、幼儿园周边不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健全学生档案系统,加强学生行为记录和追踪,一旦发现有学生有酒吧出入的情况,及时进行干预和教育,同时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重点针对学生进酒吧和网吧等场地问题开展教育,不断提高学生珍爱生命、敬畏法律的安全素养和法治意识。文化旅游部门加强对文化市场经营场所执法检查,为未成年人创造健康向上的文化环境。

下一步,针对您提出的未成年人进入网吧衍生出的问题及工作建议,我厅将积极发挥未成年人保护协调机制作用,协同相关部门,全力推进以下工作:

一、推进我省未保条例修订工作

《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列入今年人大预备审议项目。省民政厅牵头开展多次立法调研,充分借鉴已完成地方法规修订的兄弟省份经验,反复修改条例草案,目前正在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法律责任条款部分,主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保留并强调了违反校园周边娱乐场所设置规定的处罚措施。待完成意见征求后,将结合提案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草案文稿,提交省司法厅审议。同时,积极争取省人大支持,尽早完成条例修订。

二、加强酒吧等场所规范管理

推进校园及周边安全防控“一件事”改革,常态化开展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实现问题隐患“滚动排查、动态清零”。依法做好酒吧登记管理,加大对酒吧等场所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力度,严格查处接纳未成年人等违规经营行为。持续开展校园周边文化市场专项整顿行动,严查KTV、电子游戏等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行为。

三、加强政策宣传和教育引导

健全完善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聘用管理协同机制,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排头兵”作用,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等活动,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进酒吧和网吧等场地问题,提高学生健康心理、安全素养和法治意识。推进学校家庭协同育人机制建设,提升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履行监护和教育责任的意识和能力,正确实施家庭教育,形成家校合力。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建议。

 

联 系 人:省民政厅未成年人保护和儿童福利处  蒋伟红

联系电话:0571—87055481

                                 

                           浙江省民政厅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