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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2482146/2022-00200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单位 省民政厅 成文日期 2022-09-22
文  号 浙民法〔2022〕157号 主题词
政策解读
《浙江省民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浙江省民政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告知承诺)事项清单(试行)》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09-30 16:2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浙江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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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前民政行政处罚裁量事项总共多少项?

答:经全面梳理,通过事项取消、恢复、新增、整合,目前明确民政系统行政处罚事项为103项。

2. 裁量基准主要修订内容有哪些?

答:一是根据要求对民政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名称进行了统一调整,并全面校核了法律法规规章条款适用依据;二是细化完善违法行为情形,尽量做到精准“对号入座”,避免交叉、遗漏;三是调整完善处罚档次和量化数额。

3.民政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告知承诺)事项清单主要涉及哪些处罚事项?

答:拟定了26个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告知承诺)事项,其中社会救助领域3个,福利彩票领域5个,社会组织领域8个,养老服务领域10个。

4.文件的施行日期是什么时候开始?

答:本通知文件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