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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2482146/2022-00173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布单位 省民政厅 成文日期 2022-07-08
文  号 浙民提〔2022〕51号 主题词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37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08-24 16:0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办公室

庄伟意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提出的第371号提案《关于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进一步强化海岛养老要素保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省是全国最早进入人口老龄化的省份之一,应对老龄化任务艰巨。2021年底,全省户籍老年人1205.69万,占总人口23.66%(列上海、北京、天津、辽宁、江苏之后,居全国第6位)。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老年人照护工作,连续14年将“养老服务”列入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省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由2012年的2.37亿元增加到2022年的9.5亿,省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用于养老服务的比例达50%以上。截至2021年底,全省共有养老机构1867家,养老机构床位30.07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机构床位24.9 张。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共建成1456家、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34万家,实现城乡全覆盖。我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三次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

一、开展“海岛支老、一起安好”行动。2021年4月,省民政厅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海岛支老、一起安好”行动的通知》,明确了服务支老、设施支老、管理支老、文化支老等四项支老主要任务。5月7日,在嵊泗县正式启动为期3年的“海岛支老、一起安好”行动。杭州、宁波、嘉兴、湖州、绍兴等5个市分别对接了舟山4个县区的15个岛。目前,有30名护理人员入驻15个悬水小岛常态化开展服务。5个市的民政部门还组织医疗机构、文化团体和社会组织上岛,投入物资,开展各类活动。

二、优化居家健康服务。各地通过“健康直通车”、巡回医疗、上门服务等形式,解决山区、海岛群众特别是空巢、独居、高龄等老年人看病难问题。舟山市建立了覆盖全市的网络医院,将远程医疗服务延伸到乡镇和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普陀区建立医共体远程急诊平台,开展远程专家门诊和会诊,同时建立海岛包船应急联动机制,为偏远海岛急重诊病人开通“生命通道”。

三、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一方面,不断健全老年电大教育体系,全省已形成省校、市分校、县(区)分校、乡镇(街道)辅导站、村(社区)教学点的五级教学网络,为城乡老年人提供了就近就便、灵活多样的学习平台,形成了独具浙江特色的老年电大教育模式。另一方面,支持引导各地加大老年活动中心建设,加强规范化管理,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文体活动。同时,各地结合“敬老月”活动等重要节日,开展老年春晚、老年声乐大赛、惠老文艺巡演等系列活动,极大地丰富了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虽然我们做了不少工作,但是仍然满足不了偏远海岛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针对您所提出的海岛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普遍不足、护理服务专业人才缺乏、老年人精神文化贫瘠等问题,下一步我们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提升海岛养老服务水平。继续推进“海岛支老、一起安好”行动,推动海岛基本养老服务均衡覆盖。驻守海岛提供服务,加强巡回指导,提升机构养老与居家养老服务水平;同时,积极对接社会组织,源源不断引入资源,让海岛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舟山将发挥市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部门间协调,充分利用这三年的时间窗口期,加强护理员队伍培养,强化海岛老年人养老的顶层设计,确保三年后自力更生可持续。

二、鼓励舟山加快实施小岛老人整体搬迁。指导鼓励舟山市加快实施“小岛迁、大岛建”,完善海岛功能布点规划,对目标海岛实行“一岛一策”。对纳入“小岛迁”规划范围的海岛,细化搬迁方案,做好整体搬迁前的养老服务保障工作。加快建设完善覆盖全体小岛老年人、普惠均等、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满足小岛老年人高质量养老服务需求,着力打造现代海洋城市养老服务新模式。到2025年,舟山海岛养老机构管理服务质量类指标合格率达到90%以上,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率达到90%以上,逐步形成各具特色的帮扶长效机制和农村互助养老模式,全社会孝亲敬老氛围日益浓厚。

三、注重养老服务队伍建设。每万名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量,已列入《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指标。一是加大养老护理专业人才培养力度。鼓励更多院校开设老年康复护理专业,完善专业课程体系,扩大招生规模。二是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和认定工作。依据2021年8月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关于加强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与评价工作的通知》(浙民养〔2021〕147号)要求,在宁波开展试点工作,实行考培分离,在全省扩大认定试点范围,指导各地认真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年底前每万名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量达到22人。三是完善“入职奖补”政策。创新实施养老护理员“入职奖补”制度,引导、鼓励高校和中职学校老年服务与管理类专业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工作,到养老服务机构就业。四是扩大民政部门与有关院校“定向委培”的规模。引导养老服务组织和企业与有关院校开展“订单培养”。定期组织有关院校和用人单位开展养老护理人才推介、招聘活动,畅通供需对接渠道,帮助解决学习、实习、就业等实际问题,吸引其在舟山乃至浙江从事养老服务工作。

感谢您对我省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建议。

联 系 人: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 陈忠军

联系电话:0571—87050220

邮   编:310007

浙江省民政厅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