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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坚持“三措并举” 积极推动社会组织规范有序发展

发布日期:2022-08-19 17:3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衢州市民政局

今年以来,衢州市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意见》精神,通过开展党建集中攻坚、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坚持多措并举,推动社会组织规范有序发展。

一、开展党建“双覆盖”攻坚行动。民政部门联合组织部门、两新工委出台《关于在全市开展社会组织党组织“双覆盖”集中攻坚行动的通知》,充分发动市县两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党委(党组)落实对社会组织党建的工作责任,推动全市4000余家社会组织党组织应建尽建、党建工作指导员指派到位、党建工作提质增效。强化经费保障,给予每个市级“双管”社会组织党组织1万元的运行经费和书记(专职副书记)岗位津贴补助,激发社会组织党建内生动力,持续提升“双覆盖”成效。

二、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扎实开展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专项行动、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整治工作、“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工作等,今年,全市共整治了长期不年检、不活动、不联系的社会组织287家,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大力推进“互联网+监管”,全市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对社会组织开展“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通过第三方财务审计,“掌上执法”客户端开展现场检查、即时检查等,形成有效监管。

三、健全政策法规支持体系。一是制定《衢州市社会组织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实施办法(试行)》,以千分制对社会组织信用情况进行精确分级,增强监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制定《衢州市社会组织谈话工作规定(试行)》,通过加强成立服务谈话、任职提醒谈话、警示告诫谈话等三种类型谈话,增强社会组织及其负责人底线意识、责任意识和规范意识。三是制定《衢州市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办法》,通过细化备案条件、规范备案程序、强化监督管理,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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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坚持“三措并举” 积极推动社会组织规范有序发展
发布时间:2022-08-19

今年以来,衢州市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意见》精神,通过开展党建集中攻坚、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坚持多措并举,推动社会组织规范有序发展。

一、开展党建“双覆盖”攻坚行动。民政部门联合组织部门、两新工委出台《关于在全市开展社会组织党组织“双覆盖”集中攻坚行动的通知》,充分发动市县两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党委(党组)落实对社会组织党建的工作责任,推动全市4000余家社会组织党组织应建尽建、党建工作指导员指派到位、党建工作提质增效。强化经费保障,给予每个市级“双管”社会组织党组织1万元的运行经费和书记(专职副书记)岗位津贴补助,激发社会组织党建内生动力,持续提升“双覆盖”成效。

二、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扎实开展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专项行动、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整治工作、“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工作等,今年,全市共整治了长期不年检、不活动、不联系的社会组织287家,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大力推进“互联网+监管”,全市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对社会组织开展“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通过第三方财务审计,“掌上执法”客户端开展现场检查、即时检查等,形成有效监管。

三、健全政策法规支持体系。一是制定《衢州市社会组织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实施办法(试行)》,以千分制对社会组织信用情况进行精确分级,增强监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制定《衢州市社会组织谈话工作规定(试行)》,通过加强成立服务谈话、任职提醒谈话、警示告诫谈话等三种类型谈话,增强社会组织及其负责人底线意识、责任意识和规范意识。三是制定《衢州市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办法》,通过细化备案条件、规范备案程序、强化监督管理,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