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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公布第一批全省婚俗改革实验县(市、区)评估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8-12 08:4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社会事务处

浙民事〔2022〕132号

各市、县(市、区)民政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移风易俗工作要求,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2020年6月我厅出台《全省婚俗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并于2020年8月确定19个全省婚俗改革实验县(市、区)。两年来,各地民政部门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重视和支持,以婚俗改革为契机,大力推进和谐婚姻家庭建设,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婚姻领域移风易俗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为认真总结推广试点经验,持续深化婚姻领域移风易俗,2022年7月我厅集中组织开展了第一批全省婚俗改革实验县(市、区)的评估工作。经研究,现将评估结果公布如下:

确定杭州市上城区等12个县(市、区)为优秀,其中7个县(市、区)列为持续深化婚俗改革重点推进县(市、区);杭州市萧山区等7个县(市、区)为良好。具体名单见附件1和附件2。

推进婚俗改革是一项带有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的工作,是新时代民政工作重要内容,已列入《高质量发展建设“浙有善育”工作方案(2022—2025年)》重点任务。各地要高度重视、狠抓实效、不断创新,全域联动持续深化婚俗改革,为打造婚姻登记优质服务省域范例、奋力推进“两个先行”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全省第一批婚俗改革实验县(市、区)评估结果.doc

          2.持续深化婚俗改革重点推进县(市、区)名单.doc


浙江省民政厅

    2022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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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公布第一批全省婚俗改革实验县(市、区)评估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12

浙民事〔2022〕132号

各市、县(市、区)民政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移风易俗工作要求,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2020年6月我厅出台《全省婚俗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并于2020年8月确定19个全省婚俗改革实验县(市、区)。两年来,各地民政部门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重视和支持,以婚俗改革为契机,大力推进和谐婚姻家庭建设,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婚姻领域移风易俗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为认真总结推广试点经验,持续深化婚姻领域移风易俗,2022年7月我厅集中组织开展了第一批全省婚俗改革实验县(市、区)的评估工作。经研究,现将评估结果公布如下:

确定杭州市上城区等12个县(市、区)为优秀,其中7个县(市、区)列为持续深化婚俗改革重点推进县(市、区);杭州市萧山区等7个县(市、区)为良好。具体名单见附件1和附件2。

推进婚俗改革是一项带有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的工作,是新时代民政工作重要内容,已列入《高质量发展建设“浙有善育”工作方案(2022—2025年)》重点任务。各地要高度重视、狠抓实效、不断创新,全域联动持续深化婚俗改革,为打造婚姻登记优质服务省域范例、奋力推进“两个先行”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全省第一批婚俗改革实验县(市、区)评估结果.doc

          2.持续深化婚俗改革重点推进县(市、区)名单.doc


浙江省民政厅

    202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