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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民政厅关于招募援藏援疆社会工作对口帮扶项目执行机构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8-12 22:2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社会工作和慈善事业促进处

根据民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十四五”时期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牵手计划”实施方案》和浙江省委、省政府对口支援工作部署以及浙江省民政厅与新疆阿克苏地区民政局、第一师阿拉尔市民政局、西藏那曲市民政局有关合作协议,我厅决定开展两期社会工作对口帮扶项目,现公开向社会招募1-2家项目执行机构,有意者可报名参加评审。具体情况介绍如下:

一、项目内容

项目一:援疆项目,即新疆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专题研修班,培训对象为阿克苏地区民政系统负责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工作的分管领导、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和社会工作站负责人,含第一师阿拉尔市2人,共20人左右。

项目二:援藏项目,即西藏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专题研修班,培训对象为那曲市民政系统负责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工作的分管领导,青海海西州民政系统研修对象一并参加,共40人左右。

项目执行地点在浙江省内。两个项目经费预算共计40万元,每个项目金额以实际培训人数和执行方案为准。项目经费列支范围:培训期间,培训对象在浙江省内的食宿、交通、研习费用。每个项目执行周期不少于10日,不超过15天,需在2022年10月底前执行完毕。

二、申请条件

因项目主要涉及浙江省经验交流,机构需对浙江省社会工作和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有深入了解。为方便项目执行对接,特面向省内招募执行机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

(一)社会工作机构、社会工作行业协会、设有社会工作专业高校的培训中心,优先考虑社会工作培训基地和实训基地;

(二)近三年承接过设区市民政局组织的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相关培训项目,项目执行效果良好;

(三)参与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或运营的机构。

三、申请流程

请有意向的机构于2022年8月21日前,将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报送至省民政厅社慈处。每个机构可以申报一个项目,也可以同时申报两个项目。项目申报书中涉及的资质、荣誉和承接过的项目均应提供佐证。项目执行方案应包含至少3天的集中培训,至少6个示范点的观摩研习,1天的督导提升和半天的结业总结,可以另外增加特色内容。方案要内容详细,测算精准,符合规定。

四、后续安排

省民政厅将组织专家对方案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省民政厅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省民政厅将与执行机构签订合同。

联 系 人:梁 萍

咨询电话:0571-87053105。


附件:1、项目申报书.doc

          2、评审打分表.doc


  浙江省民政厅    

2022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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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民政厅关于招募援藏援疆社会工作对口帮扶项目执行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12

根据民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十四五”时期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牵手计划”实施方案》和浙江省委、省政府对口支援工作部署以及浙江省民政厅与新疆阿克苏地区民政局、第一师阿拉尔市民政局、西藏那曲市民政局有关合作协议,我厅决定开展两期社会工作对口帮扶项目,现公开向社会招募1-2家项目执行机构,有意者可报名参加评审。具体情况介绍如下:

一、项目内容

项目一:援疆项目,即新疆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专题研修班,培训对象为阿克苏地区民政系统负责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工作的分管领导、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和社会工作站负责人,含第一师阿拉尔市2人,共20人左右。

项目二:援藏项目,即西藏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专题研修班,培训对象为那曲市民政系统负责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工作的分管领导,青海海西州民政系统研修对象一并参加,共40人左右。

项目执行地点在浙江省内。两个项目经费预算共计40万元,每个项目金额以实际培训人数和执行方案为准。项目经费列支范围:培训期间,培训对象在浙江省内的食宿、交通、研习费用。每个项目执行周期不少于10日,不超过15天,需在2022年10月底前执行完毕。

二、申请条件

因项目主要涉及浙江省经验交流,机构需对浙江省社会工作和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有深入了解。为方便项目执行对接,特面向省内招募执行机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

(一)社会工作机构、社会工作行业协会、设有社会工作专业高校的培训中心,优先考虑社会工作培训基地和实训基地;

(二)近三年承接过设区市民政局组织的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相关培训项目,项目执行效果良好;

(三)参与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或运营的机构。

三、申请流程

请有意向的机构于2022年8月21日前,将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报送至省民政厅社慈处。每个机构可以申报一个项目,也可以同时申报两个项目。项目申报书中涉及的资质、荣誉和承接过的项目均应提供佐证。项目执行方案应包含至少3天的集中培训,至少6个示范点的观摩研习,1天的督导提升和半天的结业总结,可以另外增加特色内容。方案要内容详细,测算精准,符合规定。

四、后续安排

省民政厅将组织专家对方案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省民政厅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省民政厅将与执行机构签订合同。

联 系 人:梁 萍

咨询电话:0571-87053105。


附件:1、项目申报书.doc

          2、评审打分表.doc


  浙江省民政厅    

202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