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行政区划管理、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政策及行政区划总体布局。负责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工作。组织和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市县级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调处工作。组织和指导地名总体规划的编制实施。承办由省直接管理地名的命名、更名审核工作。组织和指导全省城乡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