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殡葬管理、婚姻登记管理工作。组织拟订殡葬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公墓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全省开展殡葬改革、殡仪馆建设和殡葬执法工作。负责管理港澳台居民、华侨、外国人在本省的婚姻登记及丧葬有关事宜。参与保护合法婚姻和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工作。负责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指导婚姻、殡葬以及救助管理机构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婚姻、殡葬以及救助管理机构的安全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