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引导和动员社会力量精准高效、规范有序参与社会帮扶工作,提升该县帮扶水平和能力,打造“助共体”2.0 版,三门县“四参与”推动社会力量做细社会帮扶工作。
一是参与开展社会帮扶活动。企事业单位可以通过捐赠款物、支持志愿服务、提供就业、创办或支持社会帮扶类社会组织、设立慈善帮扶基金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帮扶活动。社会组织可以围绕困难群众需求,发挥自身优势,为帮扶对象提供专业化服务。广大社会成员可以通过爱心捐赠、志愿服务、结对帮扶等形式参与帮扶活动。
二是参与帮扶经办事务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社会力量协助帮扶经办和管理机构开展帮扶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群众评议等工作,承接帮扶对象发现、困难预警、调查评估、需求分析、咨询宣传及业务培训、绩效评价等事务性工作,使帮扶对象得到客观评估和及时响应。
三是参与各项帮扶延伸服务。一是开展帮扶支持服务。围绕探访照料、精神慰藉、能力提升等内容拓展服务项目,为帮扶对象开展照料护理、康复训练、送医陪护、托管等服务。二是开展社会融入服务。帮助帮扶对象调节家庭和社会关系,增强社会适应能力,更好地融入社会。三是开展能力提升服务。各级各单位志愿者团队、社会组织要结对帮扶困难群众,应对解决因劳动力困难或短缺导致的闲置土地的开发利用问题,开展产业帮扶,帮助帮扶对象转变思想观念,发掘自身潜能,学习谋生技能,发展生计项目,消除帮扶依赖,真正做到“助人自助”。四是开展其它心理疏导服务。帮助帮扶对象抚慰消极情绪、缓解心理压力、矫正不良行为、改变负面看法,树立和培养积极乐观的心态。五是开展资源对接服务。帮助帮扶对象对接生活、就学、就业、就医、住房保障等方面的政府资源与社会资源,组织其他专业力量和志愿者为帮扶对象提供服务,最大限度地弥补政府资源的不足,缓解群众遭遇的困难。
四是参与社会帮扶转介服务。对有社会工作服务需求的帮扶对象,依程序转介给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根据帮扶对象实际情况分类提供综合性或专门化服务,使帮扶对象的需求得到全面有效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