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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加强出行防疫管理 倡导“非必要不前往疫情发生省份”

发布日期:2021-09-23 14:3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浙江新闻

9月17日,浙江省召开第七十七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文化和旅游厅、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关情况。

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要坚持多病同防,加强流感等秋冬季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加强防疫政策和安全出游防病知识宣传教育,倡导“非必要不前往疫情发生省份”,引导公众合理安排出行,减少人员聚集,但对省内人员出行管理各地不得层层加码。要加强旅行社业务监管,不得组团前往疫情发生省份旅游,不承接疫情发生省份旅游团队,鼓励在省内开展休闲旅游和疗休养。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每日游客接待量等措施,加强景区等旅游休闲场所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对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项目和场所,要强化局部卫生管理和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人员疏导,防止人员瞬间聚集。各级政府及其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各类公共场所和机场海港口岸、客运车站、码头、火车站、地铁站等交通枢纽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测温、亮码、戴口罩、日常清洁、通风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要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对跨省大型会议活动进行审慎评估,落实好近14天内有疫情发生省份旅居史人员的风险排查和核酸检测工作,认真落实已批准的重大活动的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疫情防控万无一失。要加强学校师生假期个人防护工作和日常健康监测,加强校园卫生整治,规范做好重点场所的环境消杀,严控大型室内聚集性活动,严防疫情输入校园。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强化饮用水、食品和环境卫生,防范呼吸道、肠道和虫媒传染病疫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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