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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2482146/2021-00372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单位 省民政厅 成文日期 2021-09-02
文  号 浙民提〔2021〕22号 主题词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舟3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09-02 10:0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办公室

杨永明、余河通、练国平、戴灵芝、余雄伟、邵雷、吴静雅、周国岭、管志强、李玮玮、刘优飞代表:

你们在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舟33号建议《关于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背景下做好儿童保护工作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并商省人力社保厅、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妇联,现答复如下: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儿童保护工作,近年来,在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省民政厅及有关成员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自觉履行部门职责,努力维护儿童合法权益,积极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一、有关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根据2020年10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今年6月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发文,在原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基础上,调整成立了由省政府分管领导担任主任的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委员会办公室由团省委调整至省民政厅。与此同时,市县两级也先后调整建立了由政府领导担任主任、民政部门牵头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二是强化未成年人教育关爱。教育等部门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教育关爱工作,积极加大力度促进教育公平,保障适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特别是近年来建立了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义务教育入学率、巩固率分别达到99.99%、100%。按照教育部贫困家庭建档立卡人员适龄儿童控辍保学要求,2020 年我省已达到辍学对象动态清零的目标。加强法制教育,努力提高少年儿童自我保护意识。牵头建立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沟通会商机制和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协调机制,会同省公安、监察、法院等9 部门下发《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园欺凌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制定实施《浙江省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等,联合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确保在校未成年学生安全。

三是加强基础服务设施建设。加强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儿童福利机构养治康教综合服务能力,不断拓展服务功能,推进县级儿童福利机构转型发展。截至2020年底,全省共有67个儿童福利机构, 11个设区市和各县(市、区)均已挂牌成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大力推进村(社)儿童之家建设,打造服务未成年人前沿阵地。2018年以来省财政已投入1亿多元推进儿童之家建设,建成基础型、示范型儿童之家1万多个。2020年,省委宣传部、省民政厅、省妇联等11部门联合下发《浙江省儿童之家建设三年计划(2020—2022年)》,进一步推进儿童之家建设,切实发挥儿童之家宣传教育、关爱保护、法律援助、心理疏导等功能。

四是完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率先全国出台《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将法律知识、安全知识等纳入家庭教育主要内容,强化父母的监护主责,提出政府、学校和社会都应对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将家庭教育职责落到实处。成立省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在农村社区(村)建立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17740个,覆盖率达88.8%。聚焦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家庭教育缺位现象,持续打造“家庭家教家风大讲堂”工作品牌,2020年省级共开展公益讲座65场,7900多位家长现场参与,线上收听课程达60.8万人次。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充分发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作用。依托省市县三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平台,充分整合各成员单位未成年人保护相关职能和资源力量,落实政府部门责任、发挥群团组织优势,努力构建和完善“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加强成员单位间的沟通会商,统筹解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切实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和关爱服务水平。

二是推进儿童福利服务机构转型升级。在每个设区市打造1—2个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在为由国家兜底监护的本地区儿童集中提供养治康教等服务的基础上,实现开门办院,逐步向社会有需求的儿童提供相关服务。同时,推进县级儿童福利机构向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转型,承担儿童临时监护、救助保护等职责。

三是加强儿童服务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和村(居)儿童主任的作用,督促各地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浙委发〔2021〕27号)文件精神,解决儿童主任服务报酬,提升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儿童关爱保护相关服务,充分发挥巾帼文明岗、巾帼志愿者的作用,有针对性地扩充法律、心理学等相关专业背景的志愿服务力量,加大宣传指导和服务力度,更好地为关护儿童身心健康成长提供支持。强化职业技能培训,认真做好儿童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不断提升我省儿童服务保护工作能力。

衷心感谢你们对我省儿童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建议。


联 系 人: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处  孙焘

联系电话:0571—87053081



浙江省民政厅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