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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关于委托第三方进行2021年度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9-10 12:0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社会组织管理局


根据《民政部关于探索建立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民发〔2015〕89号) 《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 《浙江省社会组织评估工作规程》(浙民民〔2014〕142号)等文件精神,通过竞争性磋商确定浙江智普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为第三方评估机构,对2021年度参加等级评估的社会组织进行入户初评工作。

特此公告。

 

                        浙江省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2021年9月 10日

 

附:社会组织等级评估采购项目的合同公告

https://zfcg.czt.zj.gov.cn/innerUsed_noticeDetails/index.html?noticeId=8218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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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关于委托第三方进行2021年度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10


根据《民政部关于探索建立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民发〔2015〕89号) 《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 《浙江省社会组织评估工作规程》(浙民民〔2014〕142号)等文件精神,通过竞争性磋商确定浙江智普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为第三方评估机构,对2021年度参加等级评估的社会组织进行入户初评工作。

特此公告。

 

                        浙江省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2021年9月 10日

 

附:社会组织等级评估采购项目的合同公告

https://zfcg.czt.zj.gov.cn/innerUsed_noticeDetails/index.html?noticeId=8218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