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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民政厅关于第二批省级养老护理人员培训基地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08-04 09:5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养老服务处


按照《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养老护理人员培训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民养〔2020〕44号)有关规定,经申报审核,现拟认定浙大城市学院为第二批省级养老护理人员培训基地,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8月5日—8月11日。

联系人:朱霜洁,联系电话:0571-87055490。

 

                   浙江省民政厅

                    2021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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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民政厅关于第二批省级养老护理人员培训基地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8-04


按照《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养老护理人员培训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民养〔2020〕44号)有关规定,经申报审核,现拟认定浙大城市学院为第二批省级养老护理人员培训基地,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8月5日—8月11日。

联系人:朱霜洁,联系电话:0571-87055490。

 

                   浙江省民政厅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