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养老护理人员培训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民养〔2020〕44号)有关规定,经申报审核,现拟认定浙大城市学院为第二批省级养老护理人员培训基地,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8月5日—8月11日。
联系人:朱霜洁,联系电话:0571-87055490。
浙江省民政厅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