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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2482146/2021-00001 主题分类 民政、社区
发布单位 省民政厅 成文日期 2021-01-04
文  号 浙民移〔2020〕113号 主题词
政策解读
《浙江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设计变更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01-04 11:2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水库移民安置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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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办法》的背景依据和目的意义有哪些?

一是完善移民安置政策体系的需要。我厅于2014年4月出台了《浙江省大中型水库工程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变更暂行办法》(浙民移〔2014〕77号),对规范移民安置实施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社会总体反响良好。但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政策法规调整以及监管要求的加强,《暂行办法》在相关政策衔接、设计变更内容、审核确认程序等方面不能完全适应现实需要,亟需制定新的办法来进一步加强相关政策衔接,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实施政策体系。二是维护移民安置规划严肃性的需要。移民安置规划是地方人民政府组织移民安置实施的依据,一经批准应当严格执行。但是从近年移民安置实践来看,有的地方工作中存在不够规范的情况,影响到移民安置规划的严肃性,亟需制定新的办法进一步明确设计变更的分类标准及变更程序,进一步规范移民安置设计变更行为。同时,也要考虑规划与实施普遍存在差异的实际,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更好地维护移民安置规划严肃性,推动移民安置工作高质量发展。三是保障移民合法权益的需要。移民安置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移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这就要求在移民安置实施中必须坚持以移民为中心,把移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摆在首位。通过对设计变更进行科学分类,严把与移民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重大设计变更,有利于避免出现“先实施后变更”等行为,维护移民合法权益,保障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稳定。

二、制定《办法》的主要依据有哪些?

《办法》制定的主要依据有:国务院《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水利部《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水规计〔2010〕33号)、《关于加强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水移〔2014〕114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水电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和水电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新能〔2011〕361号)等。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办法》共十七条,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其中,第一条至第五条规定了移民安置设计变更的适用范围、内涵及原则;第六条至第十一条明确了移民安置设计变更的分类、审核确认程序,以及申请材料及专题报告编制等相关要求;第十二条至第十三条明确了移民安置设计变更的法律地位,以及移民安置设计变更与移民安置规划大纲调整之间的关系;第十四条至第十五条规定了设计变更的禁止事项及相关法律责任;第十六条至第十七条明确了生效时间和解释权归属等问题。

四、与《暂行办法》相比,《办法》作了哪些修订?

与《暂行办法》相比,《办法》主要在以下四个方面作了修订:一是进一步完善了移民安置规划调整机制,理顺了移民安置设计变更与移民安置规划大纲调整、移民安置规划调整之间的关系。二是根据我省移民安置工作实践,重新梳理了移民安置设计变更的分类标准,尤其是明确了重大设计变更的判定标准。三是根据移民安置设计变更分类情况,进一步完善了设计变更的审核确认程序。四是根据“最多跑一次”改革相关要求,压缩了申请审核设计变更的材料数量,以及审核设计变更的办理时限。

五、《办法》从什么时间开始执行?

修订后的《办法》从2021年2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