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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坚持“三个先行”实现村(居)民代表质量和党员比例“双提升”

发布日期:2020-09-11 10:0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办公室

为进一步提高村(居)民代表推选质量,确保代表队伍的广泛性、代表性和先进性,兰溪市围绕聚焦推选组织、程序、责任三个关口,坚持“三个先行”,全面做好选前选中选后工作,上华街道22个村社共推选产生代表1248人,整体结构比例得到优化。其中,党员732人,占比58.7%,比上届提高10.3%;女性442人,占比35.4%。

一、突出掌控组织先行,做足做全选前准备。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村(居)民代表选举全过程,突出组织先行,牢牢把握主动权。一是坚持“党管换届”。将本次推选工作作为检验新一届村党支部班子掌控力的“试金石”,成立由新任党组织书记任组长,联村干部任副组长的推选工作小组,结合实际确定村民代表总数以及代表区域划分、名额分配、推选时间等事项,强化全程把控。二是坚持全员发动。积极发动老党员、退休老干部组建“政策宣讲团”,利用早晨、傍晚等在村人员较多的时间,身穿红马甲、手拿小喇叭,宣传换届政策、村民代表资格条件等,确保人人知晓。三是坚持从严把关。对照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涉黑涉恶问题、拖欠村集体资金等5种不宜当选情形,由市乡村三级层层开展资格审查,7名不符合条件人员被取消资格。这一举措有力保障了村民代表质量。

二、严把质量程序先行,做细做优推选过程。突出程序先行,通盘考虑,精心优化推选流程,确保过程合规,高质高效。一是优化推选方式。在原村(居)民小组基础上,结合党员联系群众网格,重新进行优化,因地制宜采用“集中推选+入户推选”相结合方式,有效提高村民代表推选的效率和质量。如上华街道大园畈村虽有1400多户,通过分网格集中推荐模式,仅用一个晚上就完成了村民代表推选。二是统一推选流程。明确现场工作人员,即“1名村支部委员+1名选举委员会成员+1名街道干部”为推选工作人员,统一着装、统一佩戴工作证,浓厚现场氛围。并引导户代表签订《授权书》和《同意书》。规范唱计票,集中推荐的当场核验计票,入户推荐的分组汇总后再进行核验计票,推选结果统一报街道党工委审核备案,确保流程规范有序。三是扩大推选范围。在同等条件下,坚持党员干部、在外乡贤、外来优秀人才、妇女代表“四个优先”原则,着力把威望较高、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有一定议事能力的能人、贤人推选为村民代表。如上华街道皂洞口村在外乡贤游旭斌因个人精力不足,不愿竞选村“两委”,经街道主要领导多次沟通,其本人愿意推选村民代表,并成功高票当选。

三、发挥作用明责先行,做深做实选后管理。聚焦作用发挥,制定《兰溪市村民代表管理办法(试行)》,压紧压实代表责任。一是“明责赋权”。建立“五责五权”权责体系,赋予村民代表提出议案权、评议质询权、讨论表决权、意见建议权和其他依法享有的权利等五项权利,明确在日常工作中需做好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密切联系群众、按时参加会议、带头支持工作、依法行使职权等五方面职责,有效激发村民代表工作积极性。二是“一人一证”。坚持持证上岗,由街道党工委统一印发村民代表证,注明代表权力与义务、退出方式以及参会到会记录,充分体现村民代表会议的严肃性,有效提升其参政议政意识。村民代表普遍反映,“有了这本证书,感觉自己身上的责任和使命更重了,一定会好好履职”!三是“动态考核”。建立“5A级”考核评价机制,成立由联村干部、村党组织书记、村监会主任组成的村民代表考评小组,每半年对村民代表参会到会、联系村民、参加活动、完成工作等情况,进行一次全方位考核评价。考评为5A级的,在发展党员、评先评优等方面优先推荐,条件合适的作为村级后备干部进行重点培养;考评为2A级及以下的由考评小组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教育,责令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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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坚持“三个先行”实现村(居)民代表质量和党员比例“双提升”
发布时间:2020-09-11

为进一步提高村(居)民代表推选质量,确保代表队伍的广泛性、代表性和先进性,兰溪市围绕聚焦推选组织、程序、责任三个关口,坚持“三个先行”,全面做好选前选中选后工作,上华街道22个村社共推选产生代表1248人,整体结构比例得到优化。其中,党员732人,占比58.7%,比上届提高10.3%;女性442人,占比35.4%。

一、突出掌控组织先行,做足做全选前准备。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村(居)民代表选举全过程,突出组织先行,牢牢把握主动权。一是坚持“党管换届”。将本次推选工作作为检验新一届村党支部班子掌控力的“试金石”,成立由新任党组织书记任组长,联村干部任副组长的推选工作小组,结合实际确定村民代表总数以及代表区域划分、名额分配、推选时间等事项,强化全程把控。二是坚持全员发动。积极发动老党员、退休老干部组建“政策宣讲团”,利用早晨、傍晚等在村人员较多的时间,身穿红马甲、手拿小喇叭,宣传换届政策、村民代表资格条件等,确保人人知晓。三是坚持从严把关。对照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涉黑涉恶问题、拖欠村集体资金等5种不宜当选情形,由市乡村三级层层开展资格审查,7名不符合条件人员被取消资格。这一举措有力保障了村民代表质量。

二、严把质量程序先行,做细做优推选过程。突出程序先行,通盘考虑,精心优化推选流程,确保过程合规,高质高效。一是优化推选方式。在原村(居)民小组基础上,结合党员联系群众网格,重新进行优化,因地制宜采用“集中推选+入户推选”相结合方式,有效提高村民代表推选的效率和质量。如上华街道大园畈村虽有1400多户,通过分网格集中推荐模式,仅用一个晚上就完成了村民代表推选。二是统一推选流程。明确现场工作人员,即“1名村支部委员+1名选举委员会成员+1名街道干部”为推选工作人员,统一着装、统一佩戴工作证,浓厚现场氛围。并引导户代表签订《授权书》和《同意书》。规范唱计票,集中推荐的当场核验计票,入户推荐的分组汇总后再进行核验计票,推选结果统一报街道党工委审核备案,确保流程规范有序。三是扩大推选范围。在同等条件下,坚持党员干部、在外乡贤、外来优秀人才、妇女代表“四个优先”原则,着力把威望较高、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有一定议事能力的能人、贤人推选为村民代表。如上华街道皂洞口村在外乡贤游旭斌因个人精力不足,不愿竞选村“两委”,经街道主要领导多次沟通,其本人愿意推选村民代表,并成功高票当选。

三、发挥作用明责先行,做深做实选后管理。聚焦作用发挥,制定《兰溪市村民代表管理办法(试行)》,压紧压实代表责任。一是“明责赋权”。建立“五责五权”权责体系,赋予村民代表提出议案权、评议质询权、讨论表决权、意见建议权和其他依法享有的权利等五项权利,明确在日常工作中需做好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密切联系群众、按时参加会议、带头支持工作、依法行使职权等五方面职责,有效激发村民代表工作积极性。二是“一人一证”。坚持持证上岗,由街道党工委统一印发村民代表证,注明代表权力与义务、退出方式以及参会到会记录,充分体现村民代表会议的严肃性,有效提升其参政议政意识。村民代表普遍反映,“有了这本证书,感觉自己身上的责任和使命更重了,一定会好好履职”!三是“动态考核”。建立“5A级”考核评价机制,成立由联村干部、村党组织书记、村监会主任组成的村民代表考评小组,每半年对村民代表参会到会、联系村民、参加活动、完成工作等情况,进行一次全方位考核评价。考评为5A级的,在发展党员、评先评优等方面优先推荐,条件合适的作为村级后备干部进行重点培养;考评为2A级及以下的由考评小组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教育,责令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