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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引导动员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台风“黑格比”防台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20-08-03 10:3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社会组织管理局

各市、县(市、区)民政局:

今年第4号台风“黑格比”今天上午6时位于我省苍南县东南440公里,中心气压988百帕、近中心最大风力10级,将向西北方向移动,强度逐渐加强,最大可能将于今天夜间或明天凌晨在浙南到闽北一带沿海登陆。为引导动员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本次台风的防御救灾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引导动员社会组织参与防台救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防台救灾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各级民政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防汛救灾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恪尽职守、勇于担当,积极引导动员广大社会组织积极参与防台救灾工作,为夺取防台救灾工作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加强分类指导,发挥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参与防台救灾的积极作用。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与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和党建工作机构的协同配合,推动各级各类社会组织结合自身业务范围和专长,依法有序参与防台救灾各项工作。应急救援领域社会组织要按照《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社会应急力量参与防汛抗旱工作的通知》要求,深入一线开展防灾宣传、普及应急知识,并积极参与重点目标巡护、风险隐患排查和群众转移、人员搜救、物资运送、道路疏通、志愿服务等各项防台救灾工作。公益慈善领域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大爱精神,在依法有序开展救灾募捐和捐赠基础上,加大对受灾地区和困难群众的帮扶力度,防止因灾致贫返贫。基层社区社会组织、社工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下,配合做好灾情预警、群众安置、困难帮扶、社区服务、心理疏导、宣传动员等工作,力所能及的帮助降低灾害损失,恢复正常生活秩序。学术性、专业性和科技类社会组织要发挥自身凝聚专家学者和专业人才的优势,加强防台救灾和遇险自救等科普宣传,增强人民群众防灾减灾的防范意识和安全意识。网络新媒体和宣传领域社会组织要配合党委、政府做好舆情引导和信息发布工作,加强防台救灾期间的正面宣传和解疑释惑,共同维护受灾地区社会秩序稳定。行业协会商会要积极支持受灾地区的各类生产企业加快复工复产,恢复受灾地区正常生产秩序。其他社会组织也要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部署,积极行动起来,组织动员本行业本领域本单位力量广泛参与防台救灾工作,帮助和支持灾区恢复正常生产生活,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三、强化管理服务,积极营造社会组织参与防台救灾的良好环境。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法治宣传,明确法律底线,划清规矩红线,引导社会组织在法治轨道上有序参与防台救灾工作;对于防台救灾期间不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甚至顶风违法违规的社会组织,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加大执法监督和处理处罚力度,维护社会组织参与防台救灾的良好秩序。要注重发掘社会组织在防台救灾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做好经验总结、宣传推广和信息报送工作,营造社会组织积极参与防台救灾的良好氛围。

各地要及时统计汇总上报当地社会组织参与防台救灾工作的情况及社会组织参与防台救灾工作的典型案例。

附件:社会组织参与防台救灾工作基本情况统计表

                               浙江省民政厅

                              2020年8月3日


 

附件

社会组织参与防台救灾工作基本情况统 计 表

填报单位:            市民政局

参与社会组织

类型

参与社会组织数量(个)

投入人力

(人)

投入各类装备

(件、台、艘)

备 注

应急救援类





公益慈善类





社区、社工、

志愿类





专业、学术、

科技类





网络、宣传类





行业协会

商会类





其他类





说明:此表及典型案例请各设区市汇总后,于每日下午5点半前,以设区的市为单位汇总通过钉钉“全省社管局长群”报送至省厅社会组织管理局欧阳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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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引导动员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台风“黑格比”防台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03

各市、县(市、区)民政局:

今年第4号台风“黑格比”今天上午6时位于我省苍南县东南440公里,中心气压988百帕、近中心最大风力10级,将向西北方向移动,强度逐渐加强,最大可能将于今天夜间或明天凌晨在浙南到闽北一带沿海登陆。为引导动员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本次台风的防御救灾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引导动员社会组织参与防台救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防台救灾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各级民政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防汛救灾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恪尽职守、勇于担当,积极引导动员广大社会组织积极参与防台救灾工作,为夺取防台救灾工作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加强分类指导,发挥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参与防台救灾的积极作用。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与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和党建工作机构的协同配合,推动各级各类社会组织结合自身业务范围和专长,依法有序参与防台救灾各项工作。应急救援领域社会组织要按照《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社会应急力量参与防汛抗旱工作的通知》要求,深入一线开展防灾宣传、普及应急知识,并积极参与重点目标巡护、风险隐患排查和群众转移、人员搜救、物资运送、道路疏通、志愿服务等各项防台救灾工作。公益慈善领域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大爱精神,在依法有序开展救灾募捐和捐赠基础上,加大对受灾地区和困难群众的帮扶力度,防止因灾致贫返贫。基层社区社会组织、社工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下,配合做好灾情预警、群众安置、困难帮扶、社区服务、心理疏导、宣传动员等工作,力所能及的帮助降低灾害损失,恢复正常生活秩序。学术性、专业性和科技类社会组织要发挥自身凝聚专家学者和专业人才的优势,加强防台救灾和遇险自救等科普宣传,增强人民群众防灾减灾的防范意识和安全意识。网络新媒体和宣传领域社会组织要配合党委、政府做好舆情引导和信息发布工作,加强防台救灾期间的正面宣传和解疑释惑,共同维护受灾地区社会秩序稳定。行业协会商会要积极支持受灾地区的各类生产企业加快复工复产,恢复受灾地区正常生产秩序。其他社会组织也要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部署,积极行动起来,组织动员本行业本领域本单位力量广泛参与防台救灾工作,帮助和支持灾区恢复正常生产生活,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三、强化管理服务,积极营造社会组织参与防台救灾的良好环境。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法治宣传,明确法律底线,划清规矩红线,引导社会组织在法治轨道上有序参与防台救灾工作;对于防台救灾期间不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甚至顶风违法违规的社会组织,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加大执法监督和处理处罚力度,维护社会组织参与防台救灾的良好秩序。要注重发掘社会组织在防台救灾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做好经验总结、宣传推广和信息报送工作,营造社会组织积极参与防台救灾的良好氛围。

各地要及时统计汇总上报当地社会组织参与防台救灾工作的情况及社会组织参与防台救灾工作的典型案例。

附件:社会组织参与防台救灾工作基本情况统计表

                               浙江省民政厅

                              2020年8月3日


 

附件

社会组织参与防台救灾工作基本情况统 计 表

填报单位:            市民政局

参与社会组织

类型

参与社会组织数量(个)

投入人力

(人)

投入各类装备

(件、台、艘)

备 注

应急救援类





公益慈善类





社区、社工、

志愿类





专业、学术、

科技类





网络、宣传类





行业协会

商会类





其他类





说明:此表及典型案例请各设区市汇总后,于每日下午5点半前,以设区的市为单位汇总通过钉钉“全省社管局长群”报送至省厅社会组织管理局欧阳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