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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推进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更上一层楼

发布日期:2020-08-03 14:4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浙江省民政厅

今年4月以来,根据民政部部署,浙江省全面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集中治理“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查处农村低保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进一步提升农村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截至9月底,全省新增低保对象6.3435万人,通过动态管理累计退出低保对象16.1501万人,全省在册城乡低保对象共72.4万人。

聚焦部署狠抓落实。全省围绕四个重点扎实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严格落实近亲属备案制度,杜绝“人情保”“关系保”;加强精准核对,防止“错保”;加大主动发现问题力度,防止“漏保”;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改进工作作风。在省级层面,全省抽调纪委驻民政部门干部和民政系统社会救助业务骨干组成交叉检查组,分5组赴全省11个设区市开展为期2个月的集中督查。同时,将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纳入全省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总体部署。各地民政部门主动与监察委、扶贫办等部门组成联合治理小组,通过机动式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第三方机构抽查等方式,对“关系保”“人情保”“错保”“漏保”以及违反程序纳入低保等内容开展地毯式排查,并公布举报方式,接受社会监督,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的专项治理格局,对低保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形成有力震慑。

聚焦问题规范整改。督查、排查结果显示,全省农村低保工作总体运行规范,未发现侵占低保金、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违法乱纪典型案例,但通过入户细查、村社自查、县级普查、市级抽查、部门联查、省级督查等全方位排查,发现农村低保工作中仍存在局部动态调整不及时、公示不到位、收入核定过严、基层经办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等问题。对发现的问题,省民政厅要求各地做好分类整改:针对局部动态调整不及时问题,要求各县(市、区)严格复核制度,市级层面加强动态管理监督;针对公示不到位问题,要求各地举一反三,进一步规范公示途径和内容。如绍兴市统一制作了社会救助公示栏,并下发公示内容到各村(社区),安装张贴到位,确保在册低保对象长期公示;针对收入核定过严,低保金发放明显偏低的家庭,坚持查到一户整改一户。同时,要求各地出台容错免责机制,加强与纪委、审计等部门沟通协调,区分无意过失和以权谋私行为,保护锐意进取心怀百姓的干部,最大限度调动基层干部干事积极性。

聚焦精准做实复核。根据专项治理要求,各级民政部门采用数据核对、入户调查、分类处置等方式力促低保对象确认精准。省级核对平台为全省1006047人次低保在册和申请对象进行了银行存款等信息的核查,各县(市、区)根据省、市两级救助家庭核对系统复核结果,通过农村网格服务管理员入户、社会救助家庭“友善访问”、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排查等方式,进一步开展异常家庭入户调查。针对核查调查中发现的因银行存款超标导致低保对象清退这一突出问题,各地本着关爱困难群众的原则,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实行分类处置:如嘉兴市等地通过社会救助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决定适度放宽银行存款标准;绍兴市新昌县等地对残疾人、精神障碍患者以及其他确实需要保留的家庭由乡镇(街道)出具相关情况说明后予以保留,全力做好“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工作。

聚焦难点优化机制。针对财产调查难、程序规范难、基层工作力量不足等制约农村低保工作规范化运作的瓶颈问题,进一步优化工作机制:一是建立省市县三级核对机制。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已与9个省级部门12类信息数据实现自动比对。通过对接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金融城域网,实现31家银行存款数据自动核对,年底前可实现与全省100多家银行自动核对查询。二是完成社会救助一张网建设。依托省统建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社会救助工作事项、流程、表单内容等八方面要素和信息全面统一。困难群众仅凭一张身份证即可在户籍或常住地办理低保救助申请。今年9月初,“浙江省政务服务网APP”开通社会救助申请功能后,困难群众已可直接在手机上移动申办。三是提升基层社会救助经办能力。省民政厅、财政厅、编办联合发文,明确按照救助对象人数在500名以下的乡镇(街道)1人、500-1000名的乡镇(街道)2人、1000名以上适当增加的标准落实购买服务人员和经费,有效破解因基层社会救助力量不足而导致作风不实、救助不够精准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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