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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省民政厅2020年第一期资金竞争性存放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0-08-14 17:1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规划财务处


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浙政办发【2015】9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的通知》(浙财预执【2018】5号)等规定,浙江省民政厅决定开展资金存放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参加投标。

.招标项目编号

ZJXL-MZT-202012

二.招标项目名称

浙江省民政厅2020年第一期资金竞争性存放

.招标项目内容

(一)本次存款资金总额为1600万元(浙江省民政厅存放金额200万;浙江省水库移民安置办公室存放金额1400万),选取1家银行。

(二)本项目存款内容为1年定期存款。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符合《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浙政办发【2015】91号)第十条规定及《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的通知》(浙财预执【2018】5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具体包括:

(一)在杭州市区设有分支机构;

(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三)纳入监管评级的银行,人民银行最近一年度(已出具的)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
       (四)省内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参与本项目资金竞争性存放,可统一以省农信联社为投标主体。

(五)每家同名银行有且只能有一个主体参与投标,允许以省级分行或者省级分行授权支行为投标主体(若为支行投标,需提供省级分行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售价

1. 获取时间:2020年08月 14 日至2020年08月 25 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2. 获取地点: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28号

3.标书费用(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4.标书费收款账号: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信镧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华浙广场支行

银行账号:331066090018170036304

5.提示: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按要求报名之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报名手续的时间为准)。

六.投标截止时间

2020年08月31  日,14:00。

七.投标文件提交方式以及邮寄地址

1、提交方式:鉴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 要求各投标人采用不接触方式(如邮寄等,邮寄信息另附(在快递单上注明单位全称)。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提交投标文件进行投标。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疫情期间邮寄时效,确保代理机构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否则将被视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2、邮寄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28号浙江信镧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姚小宝收,联系电话:0571-87967630

八.开标时间

 2020年08月 31日,14:00。

九.开标地点

 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28号浙江信镧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十.投标保证金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部门投诉。

2.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2.1若为支行投标,需提供由省级分行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2.2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3.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后,不再受理报名。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答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答复。质疑人可以采取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质疑书(一式三份以上)。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被质疑人可不予受理、答复。采取邮寄方式送达质疑书的,以邮件注明的收件人实际收到邮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采取传真方式送达质疑书的,质疑人应当取得被质疑人确认收到传真的意见,并及时将质疑书原件送达被质疑人。被质疑人可以实际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

4.报名方式:邮箱报名,将所有报名所需的资料以及缴纳标书费凭证扫描件一并发送至浙江信镧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ZJXL87967630@126.com)。

5.发布媒介:浙江政府采购网、浙江省民政厅门户网站。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信镧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务咨询联系人:郑晓冬、葛长英

联系电话:0571-87967630

传真:0571-85024997

财务:丁会计

联系电话:18905813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28号

2、采购人名称:浙江省民政厅

联系人:吴昊鹏

联系电话:0571-81050496

地址:杭州市保俶路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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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省民政厅2020年第一期资金竞争性存放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14


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浙政办发【2015】9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的通知》(浙财预执【2018】5号)等规定,浙江省民政厅决定开展资金存放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参加投标。

.招标项目编号

ZJXL-MZT-202012

二.招标项目名称

浙江省民政厅2020年第一期资金竞争性存放

.招标项目内容

(一)本次存款资金总额为1600万元(浙江省民政厅存放金额200万;浙江省水库移民安置办公室存放金额1400万),选取1家银行。

(二)本项目存款内容为1年定期存款。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符合《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浙政办发【2015】91号)第十条规定及《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的通知》(浙财预执【2018】5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具体包括:

(一)在杭州市区设有分支机构;

(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三)纳入监管评级的银行,人民银行最近一年度(已出具的)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
       (四)省内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参与本项目资金竞争性存放,可统一以省农信联社为投标主体。

(五)每家同名银行有且只能有一个主体参与投标,允许以省级分行或者省级分行授权支行为投标主体(若为支行投标,需提供省级分行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售价

1. 获取时间:2020年08月 14 日至2020年08月 25 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2. 获取地点: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28号

3.标书费用(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4.标书费收款账号: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信镧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华浙广场支行

银行账号:331066090018170036304

5.提示: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按要求报名之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报名手续的时间为准)。

六.投标截止时间

2020年08月31  日,14:00。

七.投标文件提交方式以及邮寄地址

1、提交方式:鉴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 要求各投标人采用不接触方式(如邮寄等,邮寄信息另附(在快递单上注明单位全称)。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提交投标文件进行投标。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疫情期间邮寄时效,确保代理机构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否则将被视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2、邮寄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28号浙江信镧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姚小宝收,联系电话:0571-87967630

八.开标时间

 2020年08月 31日,14:00。

九.开标地点

 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28号浙江信镧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十.投标保证金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部门投诉。

2.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2.1若为支行投标,需提供由省级分行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2.2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3.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后,不再受理报名。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答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答复。质疑人可以采取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质疑书(一式三份以上)。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被质疑人可不予受理、答复。采取邮寄方式送达质疑书的,以邮件注明的收件人实际收到邮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采取传真方式送达质疑书的,质疑人应当取得被质疑人确认收到传真的意见,并及时将质疑书原件送达被质疑人。被质疑人可以实际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

4.报名方式:邮箱报名,将所有报名所需的资料以及缴纳标书费凭证扫描件一并发送至浙江信镧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ZJXL87967630@126.com)。

5.发布媒介:浙江政府采购网、浙江省民政厅门户网站。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信镧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务咨询联系人:郑晓冬、葛长英

联系电话:0571-87967630

传真:0571-85024997

财务:丁会计

联系电话:18905813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28号

2、采购人名称:浙江省民政厅

联系人:吴昊鹏

联系电话:0571-81050496

地址:杭州市保俶路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