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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2482146/2020-00650 主题分类 民政、社区
发布单位 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07-31
文  号 178号 主题词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7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07-30 11:1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办公室

章月燕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78号提案《关于推进三方协同治理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的建议》收悉,经商省建设厅等会办单位,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浙江省委省政府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始终坚持以加强党建为引领,不断创新社区治理体制机制,积极引导多方参与,全面补齐工作短板,为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格局夯实基层基础。截至2019年底,浙江省共有社区居民委员会4338个,村民委员会20402个。

一、我省城市社区治理主要实践及成效

一是坚持以加强党建为引领,建立健全社区组织体系。出台《关于深化街道体制改革完善城市基层治理体系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推动形成区街统领、行业引领、区域融合、上下联动的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格局。推行社区“大党委制”,深化区域化党建,加强开发区(产业集聚区)、镇改街、村改居、新建社区、商圈、楼宇的党建工作,加强社区党组织对居委会、业委会的领导。探索设立议事协商委员会等组织,初步建立起社区党组织领导、居委会执行,居民为主体,业委会、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物业企业、驻区单位等共同参与的社区治理格局。

二是坚持以“三社联动”为抓手,有效激发社区治理活力。2014年我厅率先全国下发《关于加快推进“三社联动”完善基层社会治理的意见》,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三社联动”,逐步建立起社区组织发现居民需求、统筹设计服务项目、支持社会组织承接、引导专业社工机构参与的工作体系。各地通过降低登记门槛、直接登记和公益创投、项目奖励、资金补贴等举措,积极培育发展社会组织,目前,全省登记社会组织7.03万个。会同有关部门下发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政策意见,重点做好政策辅导、登记协助、场地提供、资金补贴等工作,大力培育生活服务类、公益慈善类和居民互助类等社区社会组织,目前,全省现有社区社会组织超过20万个,达到每个城市社区平均拥有15个,每个农村社区平均拥有5个;枢纽型、支持型社区社会组织基本覆盖每个街道(乡镇)和城乡社区。

三是建立完善共建共治共享机制。积极调动社区居民、业委会和物业管理机构等多方治理主体的作用,整合资源、优势互补、形成合力。杭州在全市范围推行社区与驻区单位协商议事制度,鼓励驻区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共同参与社区建设,完善党建共建联席会议制度,有成熟物业的社区普遍建立了由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等组成的联席会议。宁波探索形成了“市、区、街道、社区”四级物业服务管理体系,社区居民委员会积极协助街道办事处指导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履行自治管理,协调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的纠纷。根据工作需要,不少物业和业委会负责人还被吸纳进社区“两委班子”,更紧密地参与到社区建设中来。宁波北仑区出台物业管理规范标准,明确业委会工作职责。针对老旧小区的物业管理缺失问题,各地也做了很多新的探索。杭州市上城区小营街道大胆创新,通过项目分割外包、引进技术能人、整合现有资源、规范作业流程等手段,创新“六保”(保洁、保绿、保亮、保安、保序、保修)工作模式,提高居民满意度。有的地方建立准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在所辖社区分别设置多个邻里服务站,专人开发准物业信息化管理系统。如杭州江干区闸弄口街道采取“社区自管”“统一打包委托管理”等多种模式,基本完成了老旧社区准物业的全覆盖。杭州滨江区新州社区,开发了“连线社区”APP,实现了全民参与的网上邻里平台,第一时间掌握居民关于社区、物业、业委会、邻里间的需求信息,居民在APP上可以直接找到物业反映问题、解决问题,实现了社区大小事件的全员参与、全员监督。

二、我省城市社区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不足

面对当前城市基层社会结构、生产方式和组织形态深刻变化新趋势、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新目标、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盼,社区治理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包括:

一是社区的基础性平台作用尚需进一步发挥。社区工作行政化、负担重,社区组织承担大量由政府交办的任务,所涉考核内容繁杂。加上城市化工作推进过程中,社区和物业、业委会多方协调联动不够紧密,影响了对老旧小区、商住型房产等不同社区治理分层分类治理成效。

二是社区治理多方联动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当前,社区治理中政府主导较多,社会参与较弱的情况明显,治理结构不完善、参与能力较弱的局面仍未有效打破,绝大部分社区存在老人小孩参与多、年轻人偏少;参与文体活动多、参与公共事务偏少,个体化参与多、组织化参与偏少等现象,自治活力还是不足。

三是社区服务平衡充分发展有待进一步加强。当前,社区服务主要是提供社会救助、社会保障、社区养老、卫生健康、警务治安等基本公共服务,面向居民个体的心理疏导、残疾人康复、亲子关系、失独关怀等个性化服务不够;市场物业便民利民服务、居民志愿互助服务发展不足,志愿者数量占城市居民数量比例偏低。

三、下一步主要工作

下一步,我省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区虽小,但连着千家万户,做好社区工作十分重要”“社会治理的重心必须落到城乡社区,尽可能把资源、服务、管理放到基层,使基层有职有权有物”指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主动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健全完善社区治理体系,增强社区治理能力,切实把社区建设成为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共建共享的幸福家园。

一是加强党建引领推动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工作机制。大力推广杭州、宁波、嘉兴等地的经验,建立健全社区联席会议制度,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定期召集业委会、物业公司、共建单位和社区议事会四方召开联席会议,实现社区大家管、问题大家议、事情大家办目标。共同推进“红色物业”建设,提高红色物业到住宅小区的覆盖面。完善党建引领物业治理政策制度,拟由建设厅牵头,与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共同制定下发《建立完善物业领域治理制度全面提升住宅小区居住品质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包括明确业主委员会党组织接受街道社区党组织的领导,监督业主委员会依法依规行使职权;规范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行为。鼓励社区党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或网格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通过法定程序进入业主委员会等,推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等,加强以党建为引领,推进小区物业矛盾纠纷解决,提升住宅小区治理规范化水平。

二是要重视社区民主法治建设。把健全基层业主委员会职能作为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的一项重要工作。推动物业管理法规制度修订完善。在梳理现有物业管理现有法规和行政规章的基础上,借鉴先进地区的小区治理经验,结合实际情况,打算今年适时向省人大提出修订《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建议,依法加强对业主委员会和物业企业工作的指导、监督,推进行政执法与小区治理的深度融合。同时,推进修改完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示范文本,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程序和议事协商规则,提升业委会自治能力和水平。同时,要推动建立社区社情民意中间站平台,开放利益诉求表达途径序,使得社区各方面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各类矛盾得到正确处理。

三是完善社区治理和服务工作机制。培育发展业委会、物业管理行业类别的社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行业规范和行业监管。积极利用社区平台,及时宣传报道业委会、物业管理的成功经验和案例,宣传普及物管相关政策,进一步引导居民了解物业管理的规定,明确业主的基本权利和反映渠道。健全业主参与机制,加强议事协商,开展民情恳谈、听证、论坛等对话形式,提升院落(楼宇、门栋)自治、业主自治能力。推动省人大出台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决定,抓好决定落实,充分发挥枢纽型、支持性社会组织的作用,指导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

四是规范业委会、物业企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进一步做好小区规划设计,征求各部门意见,根据不同条件制定不同标准,实施达标、升级、等级考评,推动物业管理的发展。在新建小区时综合考虑物业管理和社区建设的需要,确保物管关口前移。支持开展美好家园和示范项目建设,以“属地领导好、社区当家好、业主自治好、企业服务好、综合成效好”为基本内容,以“议事协调机制化解矛盾好”为结果导向,积极推动各地先行开展“美好家园”建设、物业管理示范项目建设,以典型示范为榜样进一步提升小区治理和物业管理水平。业委会和物业企业要把业主骨干力量凝聚到周围,建立起互通信息、团结协作的关系,不断激发、提升业主的参与热情。社区居委会要以满足居民群众各方面各层次需求为导向,主动配合物管主管部门的工作,经常深入到各小区了解情况,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帮助物业企业解决服务中的难点、重点,实现社区服务与物业管理服务的有机结合,使之相得益彰,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社区美好家园建设。

感谢您对社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


联 系 人: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处  朱凌云

联系电话:0571-87050297(兼传真)

邮    编:310007 

浙江省民政厅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