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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民政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11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07-30 11:1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办公室

妇联组:

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111号《关于推进农村“三留”人员关爱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结合省农业农村厅会办意见,答复如下:

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工作,在去年底出台的《关于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专门提出要“加强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照护”。提出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的关爱服务体系,全面开展农村“三留守”人员摸底排查,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农村文体设施建设,丰富农村留守人员精神文化生活等。在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省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完善。

一、农村留守人员关爱工作开展情况

(一)建立健全农村留守人员关爱服务政策。2016年,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加快形成“家庭尽责、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群团协同、社会参与”的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健全服务网络,同时提出了全面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的七项政策措施。2018年省民政厅等部门共同出台《关于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机制和基本制度全面建立,关爱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关爱服务普遍开展,养老、孝老、敬老的乡村社会氛围更加浓厚。着力完善关爱服务网络,提升关爱服务能力,使农村留守老年人得到基本生活照料和更好关爱服务。

(二)加强信息管理,提供精准关爱服务。省民政厅会同有关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排查及信息录入工作,建立一人一档,明确联络帮扶人,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动态管理。全省现有农村留守儿童约6.3万人,全部录入系统。同时针对2016年全省集中摸底排查中发现的农村留守儿童无人监护、未落实户口,失学辍学等问题,省民政厅会同省综治办、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等单位,在2017年组织开展了“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将所有农村留守儿童纳入有效监护范围,有效遏制监护人侵害农村留守儿童权益行为,切实兜住农村留守儿童人身安全底线。2019年11月全国农村“三留守”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上线运行后,根据民政部的要求,组织各地认真填报留守老年人信息,截至5月中旬,全省共录入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17000余条。

(三)建立定期排查摸底和定期探访巡访制度。开展农村留守老年人基本情况排查摸底,准确掌握数量规模、经济来源、家庭结构、健康状况、照料情况、监护人情况等基本信息,重点排查经济困难家庭的高龄、失能农村留守老年人,建立动态信息,开展定期探访,及时了解或评估其生活情况和家庭赡养责任落实情况,及时更新信息台账,并为农村留守老年人提供相应援助服务。统筹党委、政府和社会资源,通过党群活动、结对帮扶、社区走访,以及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全面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巡访制度。依托全省25581名村(居)儿童主任,对农村留守儿童开展定期走访,打通了儿童福利服务和关爱保护的“最后一公里”。

(四)切实解决农村留守老年人生活困难。我省有33.4万余老年人享受养老服务补贴,补贴对象很多是农村留守老年人。我省特困老年人基本实现集中供养,目前正在实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我省助餐、配送餐服务已覆盖13453个城乡社区,农村里这项服务的开展有效解决了留守老年人烧不起饭的问题,让他们吃上热饭菜。丽水云和县还启动了敬老餐工程,为全县90岁以上老人每月提供一份敬老餐。

(五)整合社会资源,培育关爱保护力量。统筹各方资源,充分发挥政府、市场、社会的作用,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省慈善总会发起“为了明天—关爱儿童之家”项目,以村(社区)为依托,综合利用现有场所,建立“关爱儿童之家”;省妇女儿童基金会开展“亲情家书”活动,以“学会爱的表达”为切入点,辅导孩子书写家书,倾诉感情,唤起亲情。慈善公益组织通过向社会招募“爱心家庭”,组建“爱心妈妈”“代理家长”等队伍,开展结对关爱行动,使留守儿童能切实体会到社会的关爱和温暖。

(六)发挥妇联组织优势,服务留守人员。面向贫困留守妇女线上线下开展脱贫攻坚政策宣讲,组织分层分类的农业实用技术、电子商务等技能培训活动,引导留守妇女提高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能力和素养,为其就业创业增添动能。积极培育发展“妇”字号农业品牌,引导留守妇女投身来料加工、家政服务、文旅休闲等乡村振兴产业。推动基层妇联执委、农村致富女带头人、女企业家、巾帼志愿者等与贫困妇女结对帮扶。关注农村留守妇女健康,争取扩大“两癌”免费检查妇女人群的覆盖面,推进女性健康公益保险,在全省推广项目试点经验,减少留守妇女因病致贫。针对困难家庭留守儿童实施“焕新乐园”“圆梦助学”“亲情家书”等关爱项目。针对困难家庭留守老人,开展走访慰问送温暖服务。

(七)全力打造解决相对贫困先行先试区。省农业农村厅等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全力打造解决相对贫困先行先试区,开展农民职业培训,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积极为农村“三留守”人员提供良好社会环境。通过提供政策支持,加大扶贫工作力度,开展各类技术培训,搭建返乡创业平台等,引导青年和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或加入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有效解决农村中青年、妇女及老人的就业问题,助推农村“三留守”人员的精准帮扶,为农村“三留守”人员打造美好健康的乡村家园,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会同相关单位建立健全党委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保障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妇联组织在关爱服务农村“三留守”人员中的重要作用,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通过公益化项目引导公益组织和慈善机构参与关爱工作,形成社会各界共同关心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是强化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工作。督促各地将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政策和巡访制度落到实处。在巡访过程中加强交流沟通,了解他们的心理状况,及时帮助解决生活中的问题,减少老年人的孤独感。继续做好养老服务补贴发放和助餐、配送餐服务,给有需要的服务对象及时提供关爱服务。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开展丰富多彩的关爱农村留守老年人服务。继续加大养老服务投入,构建养老服务体系,倡导家庭养老美德,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养老,特别是为经济困难家庭和失能失智老人提供兜底养老服务。进一步做好留守老年人信息管理工作,摸清农村老年人底数,形成信息完整、动态更新的全省留守老年人基础数据库。

三是全面打赢低收入百姓增收攻坚战。以解决农村相对贫困为重点,按照对标一流、示范引领、完善固型的思路,全面打赢低收入百姓增收攻坚战,确保低收入农户收入增长10%以上,形成解决相对贫困浙江方案。编制新一轮异地搬迁规划,重点支持丽水“大搬快聚”等工程建设,完成扶贫异地搬迁2万人以上,持续加大对“三留守”贫困人员的精准扶持。进一步深化“千万工程”、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为农村“三留守”人员营造美好的生活环境。深入实施“两进两回”行动,开展“农创客”培育、新型农民职业培训、农村青年电商培育,因地制宜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业,促进农民增收,鼓励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进一步健全农村社会服务体系,通过多方协同开展均等化、多样化、社会化的群众性文化活动,丰富农村“三留守”人员的精神文化生活。

感谢你们对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 系 人: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处  孙焘

联系电话:0571-87053081    传真:0571-87053109

邮    编:310007 

浙江省民政厅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