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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2482146/2020-00644 主题分类 民政、社区
发布单位 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07-31
文  号 24号 主题词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2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07-30 11:0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办公室

民盟省委会:

贵单位在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24号提案《加快提升我省社会组织规范化、枢纽化、国际化建设水平 推进省域治理能力现代化》收悉,结合团省委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工作,2018年,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规范提升工程被列为新时代“枫桥经验”总结提升推广的六大工程之一,加快培育与现代社会治理结构相适应的公益性、互助性组织,积极搭建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大平台。推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参与社会治理的主要举措有:

(一)完善社会组织制度体系。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关于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实施意见》《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对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作出重要部署,在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慈善组织,加强社会组织登记审查,健全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加强社会组织资金、活动和人员监管,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等方面都做出了规范。省民政厅先后单独或联合印发《浙江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提升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江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规范化建设的通知》《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在社会组织<章程示范文本>中增加有关党建工作内容的通知》《浙江省社会组织资金监管机制实施办法》《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指导意见》《浙江省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等政策文件,对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工作做出了进一步细化规定。目前,正配合省人大出台关于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决定做好相关工作。

(二)加大社会组织培育扶持。省政府办公厅先后印发关于推进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省民政厅每年编制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推荐性目录,落实福彩公益金资助社会组织公益项目。去年,编制发布2019年度全省性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推荐性目录,向社会推荐292家社会组织;省内社会组织2个公益项目获得中央财政58.22万元资金。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3165万通过转移支付方式支持县市区社会组织开展公益项目和能力建设,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400万支持省本级社会组织公益项目13个。省民政厅发文大力培育社区社会组织,明确基层政府要将城乡社区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引导参与纠纷调解、扶老助残、文化建设等基层治理。目前,全省社区社会组织已达到平均每个城市社区15个、农村社区5个。枢纽型、支持型社会组织基本覆盖每个街道乡镇和城乡社区。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服务和管理水平。社会组织政务服务事项全事项网办和材料电子化,逐步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服务“网上办”“掌上办”“码上办”相互补充的办事模式。加强省、市、县各级志愿者协会建设,吸纳更多社会组织加入志愿者协会,充分发挥协会在统筹协调、培育指导各志愿服务社会组织中的枢纽作用。成立“百团进社区”志愿服务队伍,发挥团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引导社会组织更积极参与到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中去,并积极发挥团组织资源优势,为社会组织提供资源支持。

(三)规范社会组织依法运行。深化行业协会商会管理,去年,修订印发《浙江省异地商会管理办法》,明确双重管理体制,调整登记范围和层级,强化党建工作要求;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印发《关于深化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和市场化运作的实施意见》,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市场化运作。加强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连续出台浙江省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应用办法、社会组织“失信”黑名单管理办法等,建立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制度和社会组织公共信用信息评价体系。扎实推进评估工作,去年,完成150家全省性社会组织的等级评估复评工作。开展持续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和整治社会团体涉企违规收费行为专项行动。去年,按季度公布查处的非法社会组织信息,全年全省查处非法社会组织170家。

(四)加强社会组织党建保障。全省基本建立由两新工委牵头抓总,行业党委、属地党委和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协同管理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制。全省各级社会组织综合党委认真履行党建兜底管理职能,建立健全运作机制,开展“两个覆盖集中攻坚行动”、选派党建指导员(联络员)、建设标准化党群服务中心。去年,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对全省第二批35家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示范点进行授牌,召开全省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会议和党务工作培训班,制定《浙江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工作制度(试行)》等规范性文件,研究落实脱钩后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审核和党组织负责人审批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感谢贵单位的重要建议,其中提出的党建引领、数字治理,完善社会组织枢纽职能,加快国际型社会组织培育等三个方面的意见,非常有助于社会组织参与省域治理,也给我们很多启发,其中许多内容是我们正在做并需要加强的地方。下一步,我们将根据贵单位提出的建议,结合我省实际,着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党建统领,把握社会组织发展方向。配合省委两新工委,针对社团、民非、基金会三类不同组织形态以及行业协会商会、直接登记社会组织的现实情况,制定具体的党建工作管理体制调整办法,明确业务主管单位、行业党委、属地党委、社会组织综合党委的管理职责。继续开展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建成30个左右的示范点。推动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实体化运作,加强社会组织政治建设,确保社会组织正确的发展方向。

二是数字治理,规范社会组织日常管理。推进社会组织运用社会组织服务模块,切实提升社会组织在人员、党建、活动等内部管理工作的信息化水平;逐步完善社区社会组织备案功能模块,加强备案社会组织规范管理。明确细化审批标准,会同行业管理部门加强社会组织分类监管。以发起人(负责人)资格、资金来源、拟设业务范围、干部兼职等内容为重点加强审查,把好社会组织准入关和日常监管。完善社会组织评价体系,继续落实社会组织第三方等级评估工作,配合省发展改革委修订浙江省社会组织公共信用评价指标(2020版),探索构建社会组织领域行业信用监管责任体系,落实加强评价结果应用。

三是培育扶持,完善社会组织枢纽职能。动员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脱贫攻坚等党委政府关心的事,充分发挥其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作用。推进各级社会组织示范园区建设,使之成为“社会组织孵化平台”“社会组织展示平台”“社会组织合作平台”“社会组织党建平台”和“社会组织公共空间”,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日前,省民政厅联合财政、机关事务管理局去上海“公益新天地”考察,学习先进经验,推进我省省级社会组织示范园区建设。政府新增公共服务支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安排部分,向社会组织购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推动建设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信息平台,按年度发布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推荐性目录。搭建公益创投网上平台,为省、市、县三级社会组织提供公益创投项目的服务和管理、购买服务项目的申报和信息交互。在全省范围内重点培育100家品牌社会组织和200名领军人物,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把社会组织进一步引导培育好,把一线防疫志愿者转化为常态化社区服务志愿者。加强对志愿者在专项保险、荣誉授予等方面的保障和激励,与金融机构合作发放志愿者证,整合市场化激励措施,不断增强志愿者的获得感、荣誉感,推进志愿服务可持续发展。

四是推进“走出去”,加快国际型社会组织培育。在编制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时,将社会组织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有关内容写入社会组织章节。对社会组织涉外合作交流活动作进一步梳理,形成走出去成效较好和较有潜力的两个名单,例如“浙江马云公益基金会”和“浙江省公羊会公益救援促进会”,将其作为今后关注和扶持的重点对象。推动一批枢纽型、示范性社会组织加强对涉外合作交流的关注和支持,如浙江省社会组织总会、浙江省侨商会、浙江省中小企业协会等都较早地建立了相关分支机构,专门负责推动和开展境内外合作交流事务。将涉外活动纳入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活动)报告制度,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完善报批流程,加强对社会组织参与境内外合作交流的服务和管理。配合省公安厅做好民政职责范围内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的前置审查工作。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行动,防范非法社会组织擅自借“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之名开展违规活动,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

感谢贵单位对社会组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 系 人: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  蔡国华、闻世峰

联系电话:0571-87050238    传  真:0571-87050238

邮    编:310007 

浙江省民政厅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