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行政许可/其他对外管理服务 >> 行政许可结果公示
索 引 号 002482146/2020-00069 主题分类 民政
发布单位 省民政厅 成文日期 2020-06-04
文  号 浙民社非准字〔2020〕15号 主题词

浙江省民政厅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

发布日期:2020-06-04 10:1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社会组织管理局

浙民社非准字〔2020〕第15号

浙江宝泰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

你单位要求办理名称变更登记的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同意名称由浙江宝泰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更为浙江宝象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

浙江省民政厅

                                    2020年4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