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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民政厅迅速贯彻落实全国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发布日期:2020-05-14 12:1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办公室

5月7日,民政部召开全国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要求,对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召集人、民政部党组书记、部长李纪恒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召开后,我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及时做好会议精神的传达学习、贯彻以及落实工作。

一、充分领会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我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参加全国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在浙江分会场,厅党组书记、厅长王剑侯和分管副厅长余强参加,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等10个部门的职能处室负责同志参加。组织各市、县(市、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领导协调机制成员有关负责同志、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业务处室负责同志、救助管理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确保全省救助管理相关工作人员最广泛的第一时间学习领会会议精神,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依托浙江省社会救助联席会议,成立省民政厅分管同志为组长,各相关部门职能处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省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会后,召集相关部门专题学习会议精神,深刻领会会议精神实质及内涵,分析全省救助管理工作形势,部署安排下一步专项行动工作,立足浙江实际,发挥好的经验做法,拉长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实现全省救助管理工作服务水平和质量全面提升。

三、起草印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结合民政部等11部门《关于开展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民发﹝2020﹞14号)文件精神,立足浙江救助管理工作实际,联合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等10部门起草出台《浙江省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理清工作思路,完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体系,明确专项行动目标任务,着力在照料服务、救助寻亲、街面巡查和综合治理、落户安置、源头治理、干部队伍建设等关键环节上建机制、压责任、提质量、优服务,以实际行动和信心决心贯彻落实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四、扎实开展下一步救助管理工作

全国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救助管理工作的思路和措施,为浙江近两年的救助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我省下一步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指导各市出台行动方案。联系杭州市民政局分管局长、社会事务处等商讨地市级贯彻落实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具体事项,要求报请当地党委和政府加强对流浪救助工作的组织领导,相关部门要落实部门工作责任,集中力量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指导落实各地出台专项行动方案,确保专项行动落实落细,抓早抓好。

二是营造专项行动氛围。利用6.19“大爱寻亲、温暖回家”开放日活动、“夏季送清凉”活动等加大宣传力度,集中向社会宣讲救助管理政策法规,介绍大爱寻亲、托养安置和返乡护送等工作,宣传感人事迹,树立良好形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递社会正能量。

三是恢复成立浙江省救助站协会。因业务调整,原先救助管理和儿童福利协会涉及救助管理和儿童福利两块业务,已不适应全省社会事务发展,不利于专业化、精准化服务全省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做好恢复成立浙江省救助站协会相关工作,发挥社会力量积极作用,拓展救助管理服务,促进救助管理工作科学发展,发挥协会在专项行动中的桥梁纽带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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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民政厅迅速贯彻落实全国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20-05-14

5月7日,民政部召开全国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要求,对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召集人、民政部党组书记、部长李纪恒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召开后,我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及时做好会议精神的传达学习、贯彻以及落实工作。

一、充分领会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我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参加全国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在浙江分会场,厅党组书记、厅长王剑侯和分管副厅长余强参加,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等10个部门的职能处室负责同志参加。组织各市、县(市、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领导协调机制成员有关负责同志、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业务处室负责同志、救助管理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确保全省救助管理相关工作人员最广泛的第一时间学习领会会议精神,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依托浙江省社会救助联席会议,成立省民政厅分管同志为组长,各相关部门职能处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省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会后,召集相关部门专题学习会议精神,深刻领会会议精神实质及内涵,分析全省救助管理工作形势,部署安排下一步专项行动工作,立足浙江实际,发挥好的经验做法,拉长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实现全省救助管理工作服务水平和质量全面提升。

三、起草印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结合民政部等11部门《关于开展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民发﹝2020﹞14号)文件精神,立足浙江救助管理工作实际,联合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等10部门起草出台《浙江省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理清工作思路,完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体系,明确专项行动目标任务,着力在照料服务、救助寻亲、街面巡查和综合治理、落户安置、源头治理、干部队伍建设等关键环节上建机制、压责任、提质量、优服务,以实际行动和信心决心贯彻落实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四、扎实开展下一步救助管理工作

全国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救助管理工作的思路和措施,为浙江近两年的救助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我省下一步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指导各市出台行动方案。联系杭州市民政局分管局长、社会事务处等商讨地市级贯彻落实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具体事项,要求报请当地党委和政府加强对流浪救助工作的组织领导,相关部门要落实部门工作责任,集中力量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指导落实各地出台专项行动方案,确保专项行动落实落细,抓早抓好。

二是营造专项行动氛围。利用6.19“大爱寻亲、温暖回家”开放日活动、“夏季送清凉”活动等加大宣传力度,集中向社会宣讲救助管理政策法规,介绍大爱寻亲、托养安置和返乡护送等工作,宣传感人事迹,树立良好形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递社会正能量。

三是恢复成立浙江省救助站协会。因业务调整,原先救助管理和儿童福利协会涉及救助管理和儿童福利两块业务,已不适应全省社会事务发展,不利于专业化、精准化服务全省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做好恢复成立浙江省救助站协会相关工作,发挥社会力量积极作用,拓展救助管理服务,促进救助管理工作科学发展,发挥协会在专项行动中的桥梁纽带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