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省厅动态

省民政厅迅速贯彻落实民政部清明节祭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发布日期:2020-03-23 21:5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社会事务处

3月23日,民政部召开2020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清明节群众祭扫工作。民政部党组书记、部长李纪恒出席会议并讲话。民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王爱文主持会议。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王剑侯在浙江分会场作题为《精准施策 分类指导 统筹做好清明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祭扫工作》的交流发言。

王剑侯介绍了浙江做好清明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祭扫工作的相关做法。一是发挥浙江“三个地”的政治优势,切实加强形势预判和风险评估,全力做好统筹谋划,明确“差异化防控、精准化施策”要求,落实 “一图一码一指数” 精密智控机制,提出“一个统筹”“一个暂停”“三个倡导”的工作举措,不搞全省面上“一刀切”。二是发挥基本殡葬公共服务的体系优势,依托“浙里办”和殡葬管理信息系统,推动全省76家殡仪馆、202个经营性公墓、5000余个城乡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通过官方网站、移动客服端、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开通网上祭奠平台,为群众提供免费网上祭扫服务,全力推动绿色文明安全祭扫。三是发挥省域治理现代化的体制优势,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建立健全多部门密切配合的应急处置机制,充分发挥各地殡葬协会、红白理事会、老年协会等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结合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平台,大力宣传政策措施,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全力做好组织保障工作。

民政部会议结束后,省民政厅继续召开全省清明节祭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全国会议和李纪恒部长讲话精神,进一步安排部署全省清明节期间祭扫各项工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余强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树立责任意识,杜绝麻痹思想,做足做好清明前期各项准备工作;要守住安全底线,全面落实防控措施,确保祭扫安全、生产安全和人员安全,特别是农村的山林墓地,必须压实安全责任,严防森林火灾;要规范殡葬服务,依法严厉打击哄抬墓价、殡仪服务乱收费等现象;要及时成立当地清明节工作办公室,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确保清明祭扫各项工作安全有序。

各市、县(市、区)民政局领导班子成员,社会事务(殡葬管理)处(科)主要负责人,殡仪馆、公墓、殡葬服务中心(站)主要负责人等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省民政厅迅速贯彻落实民政部清明节祭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20-03-23

3月23日,民政部召开2020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清明节群众祭扫工作。民政部党组书记、部长李纪恒出席会议并讲话。民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王爱文主持会议。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王剑侯在浙江分会场作题为《精准施策 分类指导 统筹做好清明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祭扫工作》的交流发言。

王剑侯介绍了浙江做好清明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祭扫工作的相关做法。一是发挥浙江“三个地”的政治优势,切实加强形势预判和风险评估,全力做好统筹谋划,明确“差异化防控、精准化施策”要求,落实 “一图一码一指数” 精密智控机制,提出“一个统筹”“一个暂停”“三个倡导”的工作举措,不搞全省面上“一刀切”。二是发挥基本殡葬公共服务的体系优势,依托“浙里办”和殡葬管理信息系统,推动全省76家殡仪馆、202个经营性公墓、5000余个城乡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通过官方网站、移动客服端、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开通网上祭奠平台,为群众提供免费网上祭扫服务,全力推动绿色文明安全祭扫。三是发挥省域治理现代化的体制优势,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建立健全多部门密切配合的应急处置机制,充分发挥各地殡葬协会、红白理事会、老年协会等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结合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平台,大力宣传政策措施,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全力做好组织保障工作。

民政部会议结束后,省民政厅继续召开全省清明节祭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全国会议和李纪恒部长讲话精神,进一步安排部署全省清明节期间祭扫各项工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余强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树立责任意识,杜绝麻痹思想,做足做好清明前期各项准备工作;要守住安全底线,全面落实防控措施,确保祭扫安全、生产安全和人员安全,特别是农村的山林墓地,必须压实安全责任,严防森林火灾;要规范殡葬服务,依法严厉打击哄抬墓价、殡仪服务乱收费等现象;要及时成立当地清明节工作办公室,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确保清明祭扫各项工作安全有序。

各市、县(市、区)民政局领导班子成员,社会事务(殡葬管理)处(科)主要负责人,殡仪馆、公墓、殡葬服务中心(站)主要负责人等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