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增加杭州市慈善总会等6家 组织作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进口捐赠物资受赠人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2-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和《财政部 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物资免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6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我省增加6家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进口捐赠物资受赠人名单公告如下:
序号 | 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人手机 |
1 | 杭州市慈善总会 | 王 瑾 | 15068786098 |
2 | 杭州市红十字会 | 郦 汀 | 13857187926 |
3 | 宁波市慈善总会 | 冯 东 | 13957826708 |
4 | 宁波市红十字会 | 陈峰儿 | 18069152661 |
5 | 温州市慈善总会 | 林舒舒 | 0577-88229027 13736718195 |
6 | 温州市红十字会 | 叶腾俊 | 0577-88960726 13819703686 |
上述组织受赠资格的有效期至2020年3月31日。
此外,我厅将根据后续情况及时调整公布受赠人名单。
特此公告。
浙江省民政厅
2020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