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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全面开展新冠肺炎疫情慈善捐赠专项检查工作

发布日期:2020-02-28 12:1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办公室

为进一步加强宁波市相关慈善组织、红十字会疫情防控慈善捐赠活动监管,更好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大局,助力打赢这场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近日,宁波市民政局印发《宁波市新冠肺炎疫情慈善捐赠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全面部署新冠肺炎疫情慈善捐赠专项检查工作。

此次检查对象为开展疫情防控公开募捐的全市各级各类慈善组织、红十字会,检查重点包括相关慈善组织、红十字会的公开募捐方案备案情况,通过互联网募捐的信息平台发布情况,与其他组织或个人开展项目合作情况,接受捐赠款物和使用管理情况,慈善信托情况,接受捐赠及使用信息公开发布情况等内容。专项检查工作从2月26日起持续到3月中旬结束。

按照分级管理原则,要求各区县(市)民政部门成立专项检查组,负责本级相关慈善组织、红十字会开展疫情防控捐赠专项检查工作。市民政局已成立专项检查指导组,除了对市本级相关慈善组织、红十字会进行专项检查外,还将对区县(市)专项检查工作进行抽查,确保专项检查工作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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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全面开展新冠肺炎疫情慈善捐赠专项检查工作
发布时间:2020-02-28

为进一步加强宁波市相关慈善组织、红十字会疫情防控慈善捐赠活动监管,更好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大局,助力打赢这场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近日,宁波市民政局印发《宁波市新冠肺炎疫情慈善捐赠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全面部署新冠肺炎疫情慈善捐赠专项检查工作。

此次检查对象为开展疫情防控公开募捐的全市各级各类慈善组织、红十字会,检查重点包括相关慈善组织、红十字会的公开募捐方案备案情况,通过互联网募捐的信息平台发布情况,与其他组织或个人开展项目合作情况,接受捐赠款物和使用管理情况,慈善信托情况,接受捐赠及使用信息公开发布情况等内容。专项检查工作从2月26日起持续到3月中旬结束。

按照分级管理原则,要求各区县(市)民政部门成立专项检查组,负责本级相关慈善组织、红十字会开展疫情防控捐赠专项检查工作。市民政局已成立专项检查指导组,除了对市本级相关慈善组织、红十字会进行专项检查外,还将对区县(市)专项检查工作进行抽查,确保专项检查工作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