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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民政厅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结果和资格复审、面试有关安排

发布日期:2020-10-26 15:2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人事处


公布时间:2020年10月26日

一、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共 31人,以准考证号排序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面试入围名单

准考证号

省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综合文字

吴蕾莉

00000013113

张凤勤

00000015615

莫  利

00000050105

胡正琛

00000053521

王  聪

00000053805

严姗姗

00000054008

王静怡

00000054221

赵夏青

00000055008

陈婉汝

00000055505

王  希

00000055907

核对统计

毛佳乐

00000053427

姜良豪

00000053709

徐伟富

00000054111

朱  慧

00000055126

高冰心

00000056827

系统维护

薛 

00000014920

陈一鸣

00000015907

金家琪

00000052507

吴  桐

00000052914

朱政宇

00000054922

省福利彩票管理中心

信息化管理1

董铭浩

00000010704

王柯捷

00000012925

孙瑁琦

00000050426

闻嘉琛

00000051010

徐海蓉

00000056624

信息化管理2

陈  健

00000014116

范明阳

00000061224

贾  雪

00000061308

李  杰

00000061521

汤峥宇

00000063014

吴佳薇

00000063306

 备注: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信息化管理2岗位第五名二人分数相同。

说明:入围人员笔试成绩将在面试结束后公布。其他参加笔试人员请按招聘公告提示自行通过浙江省人事考试办网站(http://www.zjks.com)查询本人成绩。

二、资格复审有关安排

(一)时间:2020年10月30日下午13:30--15:30。

(二)地点:浙江省民政厅(西湖区保俶路32号)1号楼二楼会议室。

(三)材料要求: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尚未取得相应证书人员应携带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人身份证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社会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除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招聘岗位对党员身份有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党员身份证明材料;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足以证明实际工作经历的材料。

材料不全或者所提供材料与报名时填写内容、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经认定后,取消面试资格。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三、面试有关安排

(一)时间:2020年10月31日8:30开始。

(二)地点:浙江省民政厅(保俶路32号)

(三)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四)注意事项:入围面试的人员请于10月31日上午8:00前到场。面试顺序通过抽签确定。对于抽签结束之后到场者,不再保留应聘资格。

四、疫情防控

为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现就疫情防控相关事宜提示并通知如下:

(一)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提前申领杭州“健康码”并如实填写《个人健康承诺书》(附件2),“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面试。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以下情形考生经排除异常后可参加面试:

“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面试。

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省民政厅人事处报告。除提供面试前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面试。

(三)以下情形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1.“健康码”为绿码但出现发烧、连续咳嗽等可疑症状但未持有近2天内定点医院核酸检测报告者。

2.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

3.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人员。

4.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

(四)考生到达面试考点后,应全程服从管理,按照要求佩戴口罩(口罩由考生自备)。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将根据浙江省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动态调整。

五、咨询

(一)浙江省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联系电话:0571-87050235、87050962

(二)浙江省福利彩票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 0571-89057728

个人健康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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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民政厅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结果和资格复审、面试有关安排
发布时间:2020-10-26


公布时间:2020年10月26日

一、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共 31人,以准考证号排序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面试入围名单

准考证号

省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综合文字

吴蕾莉

00000013113

张凤勤

00000015615

莫  利

00000050105

胡正琛

00000053521

王  聪

00000053805

严姗姗

00000054008

王静怡

00000054221

赵夏青

00000055008

陈婉汝

00000055505

王  希

00000055907

核对统计

毛佳乐

00000053427

姜良豪

00000053709

徐伟富

00000054111

朱  慧

00000055126

高冰心

00000056827

系统维护

薛 

00000014920

陈一鸣

00000015907

金家琪

00000052507

吴  桐

00000052914

朱政宇

00000054922

省福利彩票管理中心

信息化管理1

董铭浩

00000010704

王柯捷

00000012925

孙瑁琦

00000050426

闻嘉琛

00000051010

徐海蓉

00000056624

信息化管理2

陈  健

00000014116

范明阳

00000061224

贾  雪

00000061308

李  杰

00000061521

汤峥宇

00000063014

吴佳薇

00000063306

 备注: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信息化管理2岗位第五名二人分数相同。

说明:入围人员笔试成绩将在面试结束后公布。其他参加笔试人员请按招聘公告提示自行通过浙江省人事考试办网站(http://www.zjks.com)查询本人成绩。

二、资格复审有关安排

(一)时间:2020年10月30日下午13:30--15:30。

(二)地点:浙江省民政厅(西湖区保俶路32号)1号楼二楼会议室。

(三)材料要求: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尚未取得相应证书人员应携带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人身份证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社会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除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招聘岗位对党员身份有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党员身份证明材料;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足以证明实际工作经历的材料。

材料不全或者所提供材料与报名时填写内容、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经认定后,取消面试资格。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三、面试有关安排

(一)时间:2020年10月31日8:30开始。

(二)地点:浙江省民政厅(保俶路32号)

(三)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四)注意事项:入围面试的人员请于10月31日上午8:00前到场。面试顺序通过抽签确定。对于抽签结束之后到场者,不再保留应聘资格。

四、疫情防控

为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现就疫情防控相关事宜提示并通知如下:

(一)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提前申领杭州“健康码”并如实填写《个人健康承诺书》(附件2),“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面试。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以下情形考生经排除异常后可参加面试:

“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面试。

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省民政厅人事处报告。除提供面试前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面试。

(三)以下情形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1.“健康码”为绿码但出现发烧、连续咳嗽等可疑症状但未持有近2天内定点医院核酸检测报告者。

2.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

3.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人员。

4.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

(四)考生到达面试考点后,应全程服从管理,按照要求佩戴口罩(口罩由考生自备)。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将根据浙江省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动态调整。

五、咨询

(一)浙江省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联系电话:0571-87050235、87050962

(二)浙江省福利彩票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 0571-89057728

个人健康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