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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浙江省民政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试行)》(社会福利机构)修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01-02 10:3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办公室

为进一步加强民政系统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全生产法》、《浙江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浙江省民政厅联合拟制了《浙江省民政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暂行)》(社会福利机构),现予以全文公布,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0年2月8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至省民政厅。

联系人:尹春洋

联系电话(传真):0571-87050225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保俶路32号(邮编310007)

浙江省民政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试行)(社会福利机构).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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