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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民政厅关于确定全省民政服务“码上办”试点单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7-02 13:5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民政厅 政策法规处

浙民法[2019]83号

各市、县(市、区)民政局,厅机关各局处室、厅属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向民政服务领域延伸、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按照全省民政系统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会和《浙江省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民政服务“码上办”行动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全省改革实际,经厅机关相关局处室综合评定,确定以下民政服务“码上办”试点单位:

1.民政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试点单位:衢州市民政局。

2.民政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成果标准化试点单位:湖州市民政局。

3.身后一件事改革试点单位:杭州市民政局。

4.身后一件事浙政钉应用试点单位:安吉县民政局。

5、养老服务数字化转型工作试点单位:杭州市民政局、台州市民政局。

6、困境儿童关爱数字化转型工作试点单位:海盐县民政局。

7、婚姻登记全城通办试点单位:杭州市民政局。

8.社区治理“码上参与”试点单位:杭州市民政局、温岭市民政局、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

以上试点单位要在省民政厅的统一指导下,争取当地跑改办、大数据发展局等单位支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开展试点,在体制机制、信息支撑、工作流程等方面加大创新力度,通过试点先行,为全省民政系统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探索出可复制可推广的领跑标准。

浙江省民政厅

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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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民政厅关于确定全省民政服务“码上办”试点单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02

浙民法[2019]83号

各市、县(市、区)民政局,厅机关各局处室、厅属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向民政服务领域延伸、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按照全省民政系统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会和《浙江省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民政服务“码上办”行动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全省改革实际,经厅机关相关局处室综合评定,确定以下民政服务“码上办”试点单位:

1.民政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试点单位:衢州市民政局。

2.民政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成果标准化试点单位:湖州市民政局。

3.身后一件事改革试点单位:杭州市民政局。

4.身后一件事浙政钉应用试点单位:安吉县民政局。

5、养老服务数字化转型工作试点单位:杭州市民政局、台州市民政局。

6、困境儿童关爱数字化转型工作试点单位:海盐县民政局。

7、婚姻登记全城通办试点单位:杭州市民政局。

8.社区治理“码上参与”试点单位:杭州市民政局、温岭市民政局、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

以上试点单位要在省民政厅的统一指导下,争取当地跑改办、大数据发展局等单位支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开展试点,在体制机制、信息支撑、工作流程等方面加大创新力度,通过试点先行,为全省民政系统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探索出可复制可推广的领跑标准。

浙江省民政厅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