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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2482146/2018-01903 主题分类 民政、社区
发布单位 省民政厅 成文日期 2018-12-29
文  号 浙移扶〔2018〕77号 有效性 有效
政策解读
浙江省水库移民安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加快推进水库移民美丽家园建设的指导意见浙移扶〔2018〕77号
发布日期:2018-12-29 10:3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民政厅 水库移民安置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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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移民管理机构: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水平,全面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通知》(水移民〔2018〕208号)、《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高水平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行动计划(2018—2022年)〉的通知》(浙委发〔2018〕16号)等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加快推进水库移民美丽家园建设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及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省委十四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创新体制机制,整合各方资源,充分发挥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叠加作用,推动库区和移民安置区(以下简称“两区”)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移民生产生活水平。

(二)总体目标

建立完善促进“两区”经济发展、移民增收、生态改善、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增强移民村发展内生动力,全面消除集体经济薄弱移民村,着力提高移民收入水平,逐步达到所在县农村居民平均收入水平,积极助推改善“两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及人居环境,努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移民村,不断满足移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促进移民与全省人民同步实现高水平全面小康。

(三)基本原则

1、围绕中心,精准定位。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这一中心,精准定位,顶层设计,充分发挥后期扶持政策的叠加作用。

2、突出主线,统筹兼顾。以移民增收致富为主线,着力提高移民收入水平,统筹助推移民村消薄、人居环境改善、基础设施提升等工作。

3、突出重点、稳步推进。以库区村和移民人数多、居住较集中的移民安置村为重点,稳步推进美丽移民村建设。

4、群众自愿、政府引导。充分尊重移民和安置区群众意愿,积极引导和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5、协同配合,联动推进。强化部门协同配合,集中资源力量,合力帮扶移民。

二、主要任务

(一)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推广村级集体抱团发展模式,鼓励集体经济薄弱移民村联合在区位优势明显、产业发展较快的城区、集镇建设或购置物业。因地制宜发展移民受益大、辐射带动强的特色产业,引导传统农业向生态高效农业转变,壮大有区域特色、品牌优势的种养业,延伸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保鲜、储运、包装等产业,推动发展一村一品、一县一业。结合电子商务进万村工程,助推有条件的移民村通过“互联网+”发展网络营销、产地直销。鼓励采取“旅游+”、“生态+”等模式,推进农业与旅游、文化、康养、体育等产业深度融合。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投向产业发展项目形成的经营性资产,产权应归移民村(组)集体所有,所得收益由移民村(组)集体共享。

(二)促进移民创业就业。结合万家新型农业主体提升工程,扶持一批以移民为主体的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龙头企业。构建移民创业服务体系,加强资金、技术、信息和培训保障,为移民创业提供便利。探索建立移民培训与创(就)业衔接机制,通过定向选派、劳务合作等方式,帮助受训移民转产转业、创业就业。在移民人数较多的移民村积极培养移民创业致富带头人、农技带头人、农业经纪人、职业农民等人才,带领更多移民创业就业。

(三)完善精准扶持机制。动态掌握低收入移民情况,紧盯致贫致困原因对症下药、分类施策。在生产开发、就业培训等项目上,对困难移民优先扶持。后期扶持项目施工、运营、管护等岗位,优先吸纳有意愿和劳动能力的困难移民。在享受普惠救助政策的基础上,探索通过互助基金、帮困基金等方式给予专项救助。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结合异地搬迁工程,开展符合本地区实际的移民避险解困工作。

(四)加强公共设施建设。将“两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项目纳入各相关行业规划计划,给予重点支持,优先实施,实现提档升级。助推移民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把“两区”公共服务建设纳入当地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建设布局,进一步提升医疗、教育、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水平。

(五)提升移民村人居环境。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方案,采取住房改造、设施完善、垃圾处理、污水治理、卫生改厕等措施,助力移民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提升村容村貌。结合“千村精品、万村景区”工程,助推有条件的移民村创建乡村振兴精品村、A级景区村和美丽宜居示范村,全面提升移民村人居环境。将移民危房治理改造纳入本地区农村危房治理改造范围,优先考虑、统筹推进。

(六)助推乡风文化建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结合农村文明素质提升工程,塑造淳朴文明良好乡风。弘扬优秀乡土地域文化,鼓励支持移民村利用传统节日、民间特色节庆、少数民族文化,广泛开展民俗文体活动,促进移民故乡文化传承与安置地新家文化融合。

(七)推进社会治理机制创新。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鼓励把符合条件的移民选为村民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班子成员和村民代表,畅通参与渠道,引导移民积极有序参与农村社会治理。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完善移民联络员制度。利用举办红白喜事、传统文化表演、民俗活动,增进移民与当地居民彼此间的理解与尊重,促进移民平稳融入当地社会生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立足工作实际,加强领导,明晰思路,精准定位,充分发挥后期扶持政策叠加作用,积极整合各部门的资源和力量,统筹推进后期扶持工作,全面提升帮扶实效。

(二)注重规划引领。各地要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注重规划引领。各县(市、区)移民管理机构要结合地区实际,编制移民美丽家园建设规划,合理确定年度建设目标和任务,每年争取建成一批美丽移民村,不断扩大移民美丽家园建设成果。

(三)加大资金投入。充分发挥后期扶持专项资金的引领作用,积极争取其他资金投入。后期扶持专项资金重点用于解决其他投资渠道难以覆盖的“两区”经济社会发展问题。省级每年将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中不低于30%的比例安排用于移民美丽家园建设。

(四)加强项目建设。加强后期扶持项目年度计划管理,完善项目库管理制度。加快后期扶持项目计划编制、实施监管、决算审计和报账支付等工作,促进项目早日建成并投入使用。健全移民信息平台,强化后期扶持项目动态管理。

(五)强化监督检查。统筹开展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的督导检查、稽察审计、监测评估、绩效评价和统计等工作,形成监督检查工作合力。加强监督检查成果运用,不断规范后期扶持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

(六)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宣传教育,注重正面引导,尊重移民意愿。发扬主人翁精神,发挥先进典型人物的示范带动作用,激发移民创业致富的信心,主动参与移民美丽家园建设工作。畅通诉求表达渠道,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采取多种形式,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移民的良好氛围。


浙江省水库移民安置办公室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