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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2482146/2016-02168 主题分类 民政
发布单位 省民政厅 成文日期 2016-12-30
文  号 浙移扶〔2016〕63号 有效性 有效
政策解读
浙江省水库移民安置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库移民精准扶持实施意见的通知浙移扶〔2016〕63号
发布日期:2016-12-30 10:4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民政厅 水库移民安置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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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移民管理机构:

现将《浙江省水库移民精准扶持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浙江省水库移民安置办公室

2016年12月30日



附件


浙江省水库移民精准扶持实施意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扶贫开发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之举在精准”。为进一步提升我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水利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切实做好水库移民脱贫攻坚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农经〔2016〕770号)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7〕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秉持浙江精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和建设“两富”“两美”浙江的总体要求,围绕水库移民增收致富主线,坚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与扶贫开发、自力更生与政府引导支持、产业扶持与社会救助相结合,着力开展水库移民就(创)业致富、美丽家园建设、避险解困等工作,充分发挥后扶政策叠加作用,加快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切实增加移民收入,确保如期同步与全省人民一道实现高水平全面小康。

(二)基本原则

——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发展。创新发展理念,拓展精准扶持渠道,突破瓶颈制约和制度机制障碍,形成以水库移民创业致富为引领支撑的精准扶持发展模式。

——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突出对加快发展地区、老水库库区、大型水库库区、移民集中安置区等重点区域和建档立卡的低收入移民村、移民户、移民人口等重点对象的扶持,兼顾库区、移民安置区、移民村经济社会统筹发展。

——坚持协同配合,联动推进。明确职责,加强沟通,强化协作,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发挥后扶政策叠加效应,联动推进精准扶持工作。

——坚持绩效管理,优化配置。规范水库移民扶持资金使用管理,优化资金扶持方向和方式,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确保资金安全。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保护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绿水青山,经营和发展好美丽经济,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实现移民扶持与环境保护双赢。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和水库移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根本改善,水库移民生活质量明显提高,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当地农村居民平均水平,确保水库移民同步实现高水平小康社会;全省四分之一以上水库库区村和移民集中安置村达到美丽乡村示范村标准。确保低收入移民户收入增长快于农民收入平均增幅,确保绝对贫困移民不出现反复,至2020年低收入移民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1.5万元。发展移民村集体经济,至2020年全面消除年收入10万以下移民经济薄弱村。

二、政策措施

(一)大力扶持移民就业。各地要根据市场需求和移民意愿认真组织就业培训,通过代培、委培、购买培训服务等形式,将市场需求、移民意愿和第三方培训机构有机结合,实现培训与就业相衔接,增强移民的就业能力。各地要结合实际,明确相关规定,加大对具有带动水库移民致富的龙头企业、合作社等单位的金融支持,通过扶能人、扶企业拓宽就业渠道。

(二)积极发展美丽经济。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指示精神,充分利用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生态优势,积极参与美丽经济发展行动,鼓励和支持水库移民经营山水、经营村庄、经营家园,大力发展水库移民美丽经济,开拓水库移民增收致富新途径。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浙江省深化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2016—2020年)任务要求,将水库库区村和移民集中安置村纳入当地美丽乡村全域规划,按照完善建设标准、分步推进建设的要求,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水库移民村美丽乡村建设。水库移民村创建的特色精品村、美丽示范村在享受美丽乡村同等政策的同时,移民专项资金将给予奖励补助,发挥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叠加效应。

(三)深入推进水库移民避险解困。各地要针对居住在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山洪地质灾害频发、严格生态保护限制发展等“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地区的贫困水库移民,继续推进避险解困工作。要按照移民自愿与政府引导、统筹安排与突出重点、解决当前困难与促进长远发展、移民避险解困与农民异地搬迁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利用异地搬迁和避险解困政策,结合当地城镇化进程、新农村建设和工业园区布局等,选择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较为完善的城镇、中心村,采取搬迁安置、完善设施、产业扶持、培训就业等综合措施,实现贫困水库移民下山出库和脱贫致富。

(四)注重增加财产性收入。各地要引导村级组织在尊重移民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将分散在各家各户手中的土(林)地整合起来,将经营权转化为股权,推进土地流转,进行规模经营,增加移民财产性收入。要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投向产业发展项目所形成的经营性资产,产权归移民村集体所有,有条件的鼓励股份量化,折股量化给移民户,完善项目收益再分配,享受分红权利。

(五)壮大移民村集体经济。各地要认真落实省委《关于补短板的若干意见》提出的“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全面消除年收入10万元以下集体经济薄弱村”要求,大力整合资源和资金,通过发展村级物业经济等途径,增加水库移民村集体收入。积极探索富民强村的新路子,把创业致富与壮大集体经济有机结合,健全集体资产经营管理体制,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新的产业空间、新的项目载体,做大做强移民村集体经济,努力增强造血功能。

(六)努力帮助移民创业。加强水库移民金融信贷服务,帮助移民解决创业缺资金的问题,进一步拓展水库移民创业信贷、小额贷款等政策。针对单个水库移民创业难度大、抗风险能力弱等难题,通过扶持专业合作社,把分散的水库移民组织起来,提高水库移民组织化程度,增强市场竞争力。要引入保险机制,防范和降低创业风险。要充分利用我省农村电商发展活跃大好时机,引导水库移民通过电子商务创业致富。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水库移民创业园,培育移民创业示范基地、电商孵化园等引领载体,为水库移民群众创业创新提供服务平台,助推水库移民创业。

(七)切实解决移民特殊困难。要探索建立互助基金、帮困基金等方式,对移民群众碰到的一些突发性、临时性困难,在确保水库移民享受普惠政策救助的基础上,给予专项救助,提高社会保障救助水平,帮助水库移民尽快摆脱困境。开展贫困移民子女教育救助,在同等享受国家统一的教育资助政策外,各地可从水库移民扶持基金中设立贫困移民子女教育资助金,改善贫困移民子女就读期间的生活条件。对通过避险解困、产业扶持、就业培训、转移就业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仍无法实现脱贫的建档立卡低收入移民,要按规定纳入教育扶贫、医疗救助和低保政策兜底范围。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受财政补贴后个人缴费仍困难的特殊贫困移民,可通过水库移民扶持基金予以适当补助。

四、完善精准扶持机制

(一)制定完善水库移民政策法规体系。研究制定《浙江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实施办法》。以贯彻实施办法为轴线,完善水库移民安置、后期扶持、资金管理、创业致富、精准扶持等政策法规体系,实现各项水库移民政策法规有机衔接,为全面加强大中型水库移民工作提供保障。

(二)完善精准扶持资金使用管理机制。加强和规范水库移民扶持资金的使用管理,充分发挥移民专项资金精准扶持主导作用。按照因素法、项目法、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等方法分配资金,综合衡量水库移民人数、地区差异、水库重点库区、绩效等权重,突出扶持就业带动大、经济社会效益好、规模适宜、移民获得感强的项目。加强直补人口年度复核,规范直补资金发放管理,接受群众监督。完善水库移民扶持资金绩效评价体系,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使用效益。

(三)完善精准扶持信息系统。加强水库移民信息化建设,建立重点扶持对象及突出问题数据库,主动对照扶贫部门和民政部门低收入农户数据,将低收入移民户建档立卡,载明低收入移民户的重要信息,录入水库移民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完善低收入移民户精准扶持信息库。深入推进水库移民信息系统项目库建设和运用,加强项目储备库建设,充实储备项目,健全遴选机制,并对项目建设实施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建立完善水库移民统计制度,采取增加移民样本量、将部分移民样本户纳入统计部门的样本户、按照统计部门统一办法开展统计或者委托第三方开展移民统计等形式,提高统计工作的真实可靠性。

(四)完善精准扶持监管机制。扎实开展移民资金内审工作,全面实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稽察暂行办法》,适时建立移民安置资金管理稽察制度,强化政策实施的监督管理,确保移民资金使用安全。完善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监测评估机制,对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及时掌握情况,评估实施效果,保障资金使用安全和后期扶持政策顺利实施。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水库移民精准扶持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任务繁重,事关移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全面高水平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把水库移民精准扶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相应的协调推进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水库移民精准扶持工作;要加大推进水库移民精准扶持工作的监督监察力度,实施专项督查。

(二)落实各方责任。各地要根据本意见精神,并结合自身职能抓紧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认真完善和细化水库移民精准扶持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合力推进水库移民精准扶持工作。在安排年度投资计划时,向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倾斜,优先安排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项目。

(三)强化规划引导。要将水库移民精准扶持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多层次,多渠道筹集资金,整合各类资源。要通盘考虑水库移民发展需要,主动将水库移民精准扶持项目纳入土地利用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等专项规划,在土地政策和资源布局中提供优惠,争取各方支持,合力推进水库移民精准扶持。

(四)抓好典型示范。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水库移民精准扶持的宣传力度。要大力宣传精准扶持方略和各项精准扶持政策,大力宣传精准扶持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充分发挥精准扶持典型事例的示范引领作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项目和经验。积极引导水库移民弘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为水库移民精准扶持营造良好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