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浙江省第二次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
|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浙江省第二次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浙政办发〔2014〕77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对地名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通知》(国发〔2014〕3号)要求,省政府决定成立浙江省第二次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熊建平(副省长) 副组长:尚 清(省民政厅厅长) 傅晓风(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罗卫红(省民政厅副厅长) 朱耀忠(省军区副参谋长) 成 员:丁 勇(省发改委副巡视员) 厉 敏(省经信委总工程师) 于永明(省教育厅副厅长) 陈振华(省民宗委副主任) 陈石春(省公安厅副厅长) 魏跃华(省财政厅副厅长) 盛乐山(省国土资源厅总规划师) 顾 浩(省建设厅总规划师) 王德宝(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徐国平(省水利厅副厅长) 王章明(省林业厅副巡视员) 赵和平(省文化厅党组成员) 包保根(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马剑平(省工商局副局长) 王 杰(省统计局副局长) 陈 畅(省海洋与渔业局副巡视员) 方敬华(省旅游局副局长) 金 毅(省能源局总工程师) 吴志强(省文物局副局长) 周方根(省测绘局副局长) 唐伟明(浙江海事局副局长) 金利群(民航浙江安全监管局党委副书记) 俞春国(杭州铁路办事处副主任) 章其祥(省方志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民政厅,罗卫红兼任办公室主任。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6月13日 |
打印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