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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民政厅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4-03-31 14:0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浙江省民政厅

2013年,我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和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770件,通过口头、电话、网络等书面之外的方式答复咨询4693件次,办理依申请信息公开5件,行政复议2件,无行政诉讼案件。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分工,各负其责,共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厅办公室积极发挥牵头职能,厅宣传处、信息中心积极做好门户网站等信息公开平台搭建、维护及信息更新工作,厅属各部门指定相应人员负责具体工作。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根据《浙江省民政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浙江省民政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要求,按照规定职权和程序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加强公开信息保密审查。严格按照“提出-审查-公开-反馈”等程序实施,坚持做到“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由厅机关各局处室和厅属单位制定信息,拟公开的信息先报本部门(单位)审查,再报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查。 
    三、畅通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渠道。加强门户网站及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在门户网站设置“信息公开”专栏,设置第四届“浙江慈善奖”公示、全省民政系统执行行政许可项目公告等阶段性公开专题。 
    我厅2013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整体规范、有序 ,但也存在部分网站信息公开内容不够详尽,个别信息公开时效性不强等问题。2014年,我厅将按照国家和省政府要求,进一步完善和推进民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加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报送监督检查。二是继续做好门户网站和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和维护工作,及时公开各类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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