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预决算 >> 财政预算情况
索 引 号 002482146/2009-02208 主题分类
发布单位 浙江省民政厅 成文日期 2009-01-19 00:00:00
文  号 主题词

2008年全省民政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09-01-19 00:0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厅办公室

服务大局 加快发展
更好发挥民政工作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基础作用
——在全省民政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吴 桂 英

 

    此次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总结2008年全省民政工作,部署民政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进一步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省委、省政府对这次会议的召开非常重视,赵洪祝书记等省领导将出席13日上午的慈善大会,并作重要指示;陈加元副省长将到会并作重要讲话。根据大会议程,下面,我就2008年全省民政工作情况和2009年工作部署,讲三点意见:
    一、深化改革,促进和谐,全省民政事业发展水平实现新提高
    2008年,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遭遇前所未有挑战的一年,也是民政工作不寻常、不平凡的一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省民政系统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两创”总战略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六大行动计划”部署,以改善民生、发展民主为主线,深化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探索构建新型社会福利体系,统筹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健全优抚安置保障体系,提升公共事务服务管理水平,切实发挥社会平衡稳定机制作用,民政事业在深化改革中取得新突破,在应对危机中实现新提高,为全省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沉着应对突发事件,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面对去年我省部分地区罕见的雨雪冰冻灾害,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化等突发事件,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全省民政系统沉着应对,全力抗灾救灾,援助四川灾区抗震救灾,加大社会救助力度,确保灾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一是认真做好雨雪冰冻灾害救助工作。这是浙江历史上罕见的雨雪冰冻灾害,对历来以救助洪涝及衍生灾害为主要任务的我省救灾工作来说,是一次全新的挑战。对此,我们在第一时间启动救灾应急预案,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派出工作组深入乡镇、村了解受灾情况,做好灾情统计、核查和报告工作,及时下拨救灾款物,切实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注重加强灾害应急救助能力建设,努力解决各地救灾专用车辆的配置问题。全省共下拨救灾资金1.72亿元,发放灾民救助卡27.1万张,救助灾民63.1万人次;因灾倒房需恢复重建1372户2301间,全部完成重建工作。同时,加强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各级救助管理机构及时为受困人员提供临时性生活照料和精神抚慰,加大流浪未成年人保护力度,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4.66万人次。
    二是不断加大困难群众救助力度。针对去年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化,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和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上涨较快对困难群众生活影响较大的情况,适时启动低保调标和物价补贴机制,先后三次发放物价补贴,惠及68.39万名城乡困难群众,补贴资金支出1.95亿元,省财政下拨欠发达地区专项补助资金6313万元。目前全省有在册低保对象68.74万人,其中城镇9.39万人,农村59.35万人,各县(市、区)全部执行低保新标准,绝大部分地区实现以县为单位,人均救助额不低于低保标准50%。全年支出低保金近9.5亿元。进一步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全省共筹集医疗救助资金4.37亿元,救助31.3万人次,资金支出4.19亿元。五保集中供养纳入法制化轨道,《浙江省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办法》正式实施,省财政安排800万资金扶持敬老院项目建设,增加床位2000多张。5.4万名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率分别为94.9%和 99%,集中供养对象人均300元和农村“三老”人员每人每年500元的医疗补助资金全部发放到位,落实了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
    三是全力以赴援助灾区抗震救灾。四川汶川地震灾害发生后,我们迅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抗震救灾决策部署,第一时间公布接收捐赠账号,设立捐赠点。支持、协助浙江电视台举办赈灾义演晚会,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为中央电视台选送捐款千万的企业。先后三次由厅领导率队赴川接洽抗震救灾工作,并派出2批次共8人工作组进驻青川县,帮助开展工作。全面落实中央部署的救灾物资采购和抢运工作,紧急组织帐篷等灾区急需物品生产,承办组织以省政府名义召开的两次帐篷生产协调会,派员进驻企业督导救灾物资生产,提前完成中央下达的31.3万顶救灾帐篷生产任务。组织各级民政部门和慈善组织广泛开展慈善捐赠活动。共接收社会各界捐款24.8亿元,物资价值4.64亿元;接收捐赠棉被、冬衣裤等物品近126.7万件。经广元市和青川县要求,省厅又专门组织采购5.7万床棉被,已全部运往灾区。筹备召开慈善大会、命名表彰了一批慈善捐赠机构、个人和项目。各地军供站先后完成1万余人次赴四川抗震救灾过往部队的军供保障任务。我省民政系统和慈善机构抗震救灾取得的成绩,得到了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充分肯定。
    (二)加快改革发展步伐,拓展民政公共服务领域。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部署,以养老服务和农村社区建设为突破,加快构建适度普惠的新型社会福利体系,统筹推进城乡基层公共服务建设,切实满足城乡居民公共服务需求。
    一是率先全国构建了养老服务政策体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老年福利事业,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通过蹲点调研,组织试点,总结各地探索经验,提请省政府下发了《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建立健全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覆盖城乡养老服务体系”的总体目标,制定了财政补贴机制和税收等具体优惠扶持政策,率先全国建立了养老服务的制度、政策体系,有关经验在今年的全国民政工作会议上作了介绍。同时,切实加大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全年新增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数1.6万张,同比增长10%以上;新建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网点200余个、农村社区“星光老年之家”3700余个。城市社区老龄工作“3587工程”继续深入推进,全省已有2116个社区达到老龄工作规范化标准,为进一步完善城乡养老服务网络、丰富老年人文体活动奠定了良好基础。
统筹推进儿童福利事业发展,“儿童福利机构蓝天计划”实施进展顺利,6个市儿童福利机构已经完成新(改、扩)建任务。“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形成长效机制,全省儿童福利院收养的具有手术适应症的孤儿,均已全部安排康复手术。
    二是率先全国形成农村社区建设制度框架。围绕省委、省政府新农村建设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总体部署,以农村社区建设为重点,统筹推进城乡社区建设,不断提高社区服务水平,切实打造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新平台。在全面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提请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意见》,召开了全省农村社区建设工作会议,全面部署了农村社区、基层群众自治、公共服务体系等建设任务,明确了农村社区布局与建设规划、民主治理机制、服务体系和社区文化建设要求,制定了保障措施,率先在全国形成了农村社区建设的制度框架,得到了民政部的充分肯定。
城市和谐社区创建扎实推进。制定出台了和谐社区指标体系,命名表彰了20个和谐社区建设先进县(市、区)、161个和谐社区。根据省委、省政府三年内基本实现全省城市社区服务用房超过350平米的达标规划,进一步加大福利彩票公益金对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工作服务用房等设施投入,全省1628个服务用房未达标社区中,已有70.45%以上的社区完成达标任务。经过寻访论证,杭州市上城区上羊市街居委会被民政部确定为新中国第一个居委会。
    (三)健全社会管理工作机制,切实维护社会稳定。2008年是“奥运年”,大事多,突发事件频繁,民政部门维稳任务繁重。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信访维稳工作部署,我们专题召开了全省民政系统信访工作会议,进一步健全维稳工作机制,加大重点群体稳控力度,确保社会稳定。
    一是确保村委会统一换届选举平稳有序。会同省委组织部制发换届选举指导意见,积极推行“自荐海选”、妇女委员专职专选、村党组织主持村民代表推选工作等新办法,丰富民主形式,严查贿选案件,规范选举行为,确保选举工作有序开展。全省29861个应换届村委会,已完成换届29492个,占98.76%。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扎实推进, 95%以上的村已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
    二是确保滩坑移民搬迁安置任务如期完成。先后共安置移民51471人,分布全省5个市33个县(市、区)249个乡镇(街道)719个行政村,大规模移民搬迁安置任务基本完成。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全面实施,移民后期扶持直补资金及时安全发放,2008年前三季度发放4.4亿元,累计发放 13亿元。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开发性生产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共落实各类扶持项目3789个。新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工作顺利完成。水库移民群体基本保持稳定。
    三是确保优抚安置群体整体稳定。加强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建立了财政投入为主渠道的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并形成自然增长机制。稳步推进城乡一体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基本完成23303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率达到98.39%。军休干部“两个待遇”政策全面落实。深入开展了“关爱功臣、永葆光荣”主题系列活动,切实解决好优抚安置对象实际问题,积极向中央有关部门建议争取,落实部分优抚对象保障政策,确保复退军人整体稳定。双拥模范城(县)创建活动持续深入开展,军政军民团结进一步巩固。
    四是确保边界地区社会稳定。全面建立依法治界工作体系,规范界线联检制度,组织开展省、市、县三级167条界线“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先后与闽、赣、皖、沪、苏等周边省(市)民政厅(局)签订创建协议。依法处理界线矛盾、纠纷,排查、协助调解跨界资源争议、纠纷等60余件。率先全国开展了第二轮市、县界线联检。顺利完成320公里“浙赣线”联检任务,有力维护了边界地区社会稳定。有关经验得到了民政部的充分肯定。
    (四)依法规范服务管理,推动民政事业协调发展。坚持依法行政、规范管理、提升服务的工作思路,统筹提高各项民政工作服务管理水平,提升民政事业发展整体水平。
    一是依法规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进一步深化行业协会改革,开展涉企社会团体收取会费情况检查,组织社会组织评估试点,规范社会组织行为。全面落实符合条件社会组织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现有198家经核准备案后获得税前扣除资格,据不完全统计,抗震救灾期间,全省由社会组织接收并转交灾区或慈善机构、红十字会的捐赠款物达1.7亿元。目前,全省有各类社会组织总数25409家,其中社会团体13437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1820家,基金会152家。
    二是福利彩票发行取得新成绩。坚持安全运行、健康发展彩票发行方针,努力克服有关政策调整后遇到的实际困难,福利彩票发行再创历史新高。全年共发行各类福利彩票40.71 亿元,提前一个月完成省政府确定的发行任务,筹集公益金13.3亿元,跨入全国前列。
    三是福利企业生产总体保持平稳。依法规范福利企业管理,鼓励企业克服困难,促进生产稳定发展,实现福利企业新老政策的平稳对接,稳定10万残疾职工就业环境。至三季度末,全省有福利企业2779家,同比减少232家,完成工业生产总值1155亿元,同比增长4.16%。
    四是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顺利推进。认真组织全国首次社会工作师资格考试,全省共有9000余人通过资格审查,1547人通过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461人通过社会工作师考试,通过率分别为56.38%和14.56%,分别高于30%和6%的全国平均水平。
    五是继续深化殡葬管理体制改革。坚持“管办分离、依法监管、强化执法、规范服务”改革思路,进一步加强殡葬执法监管机构建设,规范殡仪经营活动。继续深入推进生态葬法改革,共治理“三沿五区”坟墓18万余穴,生态葬法已覆盖全省81.5%的村。周密组织全国确定的第一个法定清明节公假期间祭扫服务工作,共接待1100多万人次祭扫,得到了省委、省政府和民政部的充分肯定。
    六是深入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城乡地名标志设置任务基本完成,共设置各类地名标志1330多万块。切实加强地名规划编制和“数字地名”建设,综合开发利用地名命名更名成果,共收集各类地名属性数据26万多条,开通电话问路系统19个,建成声讯问路服务系统2个。
    七是依法规范婚姻和收养登记。持续深入开展“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活动,依法办理婚姻登记,规范工作人员行为礼仪,基本实现全省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联网。精心组织奥运会期间婚姻登记工作。2008年8月8日,全省共有18381对新人办理结婚登记,创全省单日登记新高,有12个地区的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员受到民政部通报表彰。严格依法办理收养登记工作,年内共办理收养登记4500件。
    此外,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紧密联系民政工作实际,精心组织开展了深化作风建设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主题实践活动,多层次、多形式组织学习讨论,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建议,有针对性确定了“2+9”体制机制建设重点调研课题,成功举办了2008年度浙江民政论坛和全省慈善论坛,全面加强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形成了一批质量较高的调研成果,有力提高了干部队伍科学发展能力素质,提高了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要清醒地认识到自身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如新时期民政工作功能目标定位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对接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民政体制机制建设水平与依法全面履行职能要求尚有不完全适应地方;民政公共服务能力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相比还有较大的缺口;民政干部队伍整体能力素质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总体要求相比,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破解体制机制难题为重点,以提高自身能力素质为动力,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提高整体发展水平。
    二、认清形势,明确使命,进一步加快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步伐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是充满挑战和蕴含重大机遇的一年,是推进“十一五”规划顺利实施的关键一年。面对国际国内出现的新形势,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作出了“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工作方针,明确要求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首要任务,着力在保增长上下功夫,以扩大内需为根本途径,以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为主攻方向,以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为强大动力,以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省委、省政府进一步确定了全省经济工作“保增长、抓转型、重民生、促稳定”的工作主线,突出强调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着力推进产业结构、增长模式、体制机制、开放格局、区域发展等方面的转型升级,使经济发展成果更多地体现在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上,在和谐中凝聚力量,在稳定中促进发展,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前不久民政部召开的全国民政工作会议,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明确指出,要紧紧围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中心任务,以提高“三个群体”(困难群体、优抚群体、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生活保障水平、加速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发挥民政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为着力点,全面做好今年各项工作。民政部还把发展养老服务事业作为今年重点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各级民政部门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工作大局,按照民政部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认清形势,理清工作思路,强化机遇意识,积极应对挑战,全面履行好“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民政工作核心职责,为推动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改革发展大局作出贡献。
    (一)要围绕服务经济发展的工作大局,加快民政事业发展转型。与传统民政工作相比,现阶段民政事业发展无论在功能定位、职能调整、发展布局,还是工作机制、服务对象和管理形式,均发生了重大变化,逐步从多元分散的专项行政管理的传统民政,向整体制度安排的现代民政转型。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经济发展转型升级的工作大局,认真分析研究民政事业发展的特点、规律、趋势,找准民政工作的功能定位、改革方向和发展坐标,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重点,在服务经济增长的大局中加快自身发展步伐,在贯彻执行经济发展转型升级战略过程中实现民政事业发展转型。要立足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民政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联动机制建设,确保广大民政服务对象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要强化机遇意识,抓住当前各级拉动内需、加大重点项目建设的有利时机,充分发挥公共财政投入主渠道作用,按照民政部确定“争取纳入一批,抓紧建设一批,编制论证一批”的要求,科学编制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争取纳入各级重点项目,认真组织实施省政府“六大行动计划”确定的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养老福利服务工程、未成年人福利服务工程、救灾减灾建设工程等项目计划,上下联动,争取全省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有大的改善。
    (二)要紧紧抓住改善民生的重要契机,提升民政公共服务水平。民政工作涉及城乡居民生存权、民主权、发展权等多个层面,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从某种意义上说,改善民生几乎可以覆盖所有的民政业务。围绕今年全省经济转型升级的中心大局,民政工作首要任务是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大社保”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切实加大社会救助力度,依法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加快构建新型社会福利体系,全面提高养老服务水平,依法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在此基础上,要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大社保”体系建设总体要求,认真探索实践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体系建设以及慈善事业发展的关联机制,尤其是在社会福利从补缺型救济向适度普惠型服务转变过程中,要加强与社会救助体系在服务对象、内容、标准、方式等方面的衔接;要针对慈善事业在行政动员向民间公益互助转变的实际,通过有效制度安排,加强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体系的衔接,形成政府主导与社会互助有机联动的服务体系,提高社会化、专业化、职业化服务水平,更好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积极性,更好发挥慈善事业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的重要补充作用。此外,在依法保障老年人“六个有”与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面,在依法保障优抚安置对象、水库移民等合法权益的同时,如何确保不同群体间服务保障水平的公平、合理,等等,都需要我们作深入的探索实践,逐步加以提高完善。
    (三)要不断强化维护稳定的责任意识,健全社会管理工作机制。民政工作是促进社会稳定和谐的重要基础,承担着繁重的社会维稳任务。从我省民政部门的实际任务看,涉及的群体及对象有复退军人、水库移民,基层自治组织中各种矛盾比较集中的重点村、难点村,以及受国内外各种矛盾和势力影响,活动日趋频繁的各类非法社会组织,及社会组织的非法活动。受今年国内经济运行困难增加的影响,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加,加之经济生活中存在的一些尚未解决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今年维稳任务将更加繁重艰巨。对此,我们要在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工作机制建设。重点是要从传统民政工作单一的基本生活“兜底”保障,逐步向依法保障包括生存权、民主权、发展权等具体权利在内的整体权益转变,逐步实现从“条条”的多群体分类保障,向健全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的保基本、多层次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转变,更好地促进社会公平。要坚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的指导思想,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社会管理体制建设的总体要求,本着依法监管与民主疏导相结合的工作思路,畅通渠道,建立对话机制,健全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治理机制,充分发挥基层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有序引导城乡居民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形成基层民主自治与公共服务水平提高相互促进的新局面。要切实增强社会组织自身发展能力,充分发挥他们专业优势和行业自律等作用,积极鼓励他们参与公共服务,增强社会自治能力,形成政府行政管理与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建设良性互动的新格局。要进一步提高突发性上访事件应对处置能力,深入开展矛盾排查,准确掌握上访动态,完善应急处理预案,及时就地化解不稳定因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要注重提高科学发展的能力素质,推进民政体制机制改革。体制机制建设事关民政事业发展的全局,也是衡量我们科学发展能力素质的重要标准。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要探索建立科学发展综合评估机制。进一步完善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综合评价内容和指标,综合考虑目标设定、发展布局、工作内容、保障方式、统筹城乡与区域发展程度等因素,研究制定发展评估体系。要健全民政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联动机制。紧扣不同时期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五大平台”综合协调作用,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切实将民政工作摆上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顺畅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要认真总结并全面推广优抚标准、低保标准、五保标准等自然增长机制建设经验,逐步形成覆盖民政保障服务对象的动态调标机制,确保各类对象同步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要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机制。以健全减灾防灾体系和稳控机制建设为重点,加强部门协作,提高信息及各类资源共享水平,注重发挥基层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的协同参与作用,建立健全统一、高效的民政应急管理体系,不断提高应对公共突发事件能力。要努力完善基层民政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探索推广村级民政联络员队伍建设经验,健全教育培训机制,努力提高民政干部队伍综合素质。要进一步加快专业社会工作岗位开发设置,吸引更多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参与基层民政工作,提高民政工作专业化、职业化水平。要坚持把体制机制建设贯穿于各项民政工作始终,落实于各个岗位与细节,从具体技术改进做起,提高效率,形成规范;从相关制度整合入手,由点及面,形成长效;从积极推动立法着力,巩固成果,提升效力,不断完善民政政策法规体系。
    三、坚定信心,加快发展,全面做好今年各项工作
    今年全省民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民生、发展民主、促进民安为主线,服务大局,把握机遇,加快发展,进一步深化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加快构建适度普惠的社会福利体系,重点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健全优抚安置保障体系,整体提升民政公共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好民政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作用。
    (一)要以规范化、法制化为导向,进一步深化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认真总结近年来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有关经验,着眼制度建设,加大救助力度,加强政策衔接,完善救助制度,适时推动立法,提高救助工作规范化、法制化水平。一是要进一步完善低保工作机制。健全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困难群众物价补贴机制和低保家庭定期复核机制,加强动态管理,确保应保尽保。着力推动低保资金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取消乡镇一级低保资金配套,不断提高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二是要进一步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全面实施医疗分类救助模式,提高救助工作针对性。积极推行医疗救助费用即时结算办法,努力提高救助工作效率。切实加强医疗救助资金管理,确保医疗救助筹资额不低于人均7元,并足额列入各地财政预算。三是要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按照分层分类救助的要求,健全临时救助政策,落实救助经费,规范救助程序,确保所有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四是要进一步深化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机制。《浙江省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办法》颁布实施,标志着我省五保供养工作已经纳入了法制化轨道。各地要按照依法供养的要求,加快敬老院基础设施建设,探索敬老院功能化分类管理,推动敬老院向区域社会福利服务中心转型,巩固深化集中供养成果。五是要进一步落实好为民办实事项目。今年要继续做好集中供养对象和农村“三老”人员医疗补助发放工作,并协助实施农村困难群众危旧房改造工作,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
    要进一步提高灾害应急反应能力。针对近年来气候异常、自然灾害频发的实际,加强灾害规律研究,建立部门协调、上下联动的灾害评估工作机制,并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全面推进乡镇、村一级预案建设。要切实加强乡村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开展灾害信息员业务培训,提高灾情统计水平。要积极推进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大力开展减灾示范活动和减灾宣传活动,不断增强群众减灾意识。要加强冬令春荒救助工作,认真调查摸底,及时发放救灾资金,确保灾民基本生活。继续做好经常性社会捐赠和抗震救灾对口支援工作。
    这里,我特别强调一下春节前后的一些重点任务。根据中央的决定,1月9日上午,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召开会议,明确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这是第一次全国性、大规模的一次性生活补贴的发放,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心、爱护,意义十分重大。各级民政部门对此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按照中央和省政府确定的标准,在1月23日前全部发放到位。这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政治性强,必须不折不扣,不能有丝毫疏忽大意。要协同组织、财政等有关部门,抽调精干人员,组成工作组,制定严密方案。在中央资金没有到位前,各地要先行垫支。已经推行资金发放社会化的地方,可全部通过这一渠道发放。农村老党员、老游击队员、老交通员,及城镇建国前入党但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老党员,要组织人员发放到每个人。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城镇“三无”对象必须发放到人。要通过当地主流媒体加强宣传,让党和政府这一重大的利民、爱民之举家喻户晓。
    (二)要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为突破,加快构建新型社会福利体系。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方针,强化各级政府加快发展福利事业的责任意识,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大力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进程,落实扶持政策措施,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加强养老服务行业规范管理,努力促进老年福利向适度普惠发展。一是要大力推进城乡统筹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确保机构养老服务床位数同比增长10%。要统筹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城乡社区养老支撑平台,丰富居家养老服务实现方式。新建农村社区“星光老年之家”4000个。积极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充分发挥国办养老机构示范作用,全面推广国有民办、民办公助等不同类型民办养老机构建设和管理经验。不断完善省、市、县(市、区)配套的养老服务政策体系,深入探索政府扶持和购买服务实现新途径,扩大养老福利服务覆盖面。抓紧研究制定养老服务行业规范与标准,加强监管,规范服务,提高从业人员专业化服务水平,提升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水平。二是要进一步推进儿童福利体系建设。深入探索研究儿童福利事业发展具体政策,健全完善“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继续实施“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蓝天计划”,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加快设区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设施建设。三是要继续完善流浪救助设施。加强救助管理服务,积极应对经济困难情况下可能出现的新情况。四是要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对社会福利体系建设的补充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慈善大会和浙江慈善大会精神,按照“政府推动、民间运作、社会参与、各方协作”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慈善市场化劝募机制,落实慈善捐赠税收赠减免优惠政策,支持慈善组织创办慈善实体,实施日常照料、卫生保健、精神慰藉等养老服务项目,组织义工参与提供各类为老服务。五是要加大福利彩票发行工作力度。年内发行各类福利彩票36亿元,力争38亿元。六是要加强福利企业监督管理。研究制定《浙江省福利企业管理办法》,依法保障残疾职工权益。
    (三)要以农村社区建设为重点,统筹推进城乡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加大社区建设城乡统筹力度,完善社区功能,推进基层治理,发展社区服务,实现扩大群众民主权利与增强政府社会管理能力的有机统一。一是要全面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意见》,加强农村社区建设统筹规划,加大农村社区建设投入,建立农村社区保障机制。要加强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快乡镇、村级社区服务中心建设步伐,改善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要加快农村社区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推进各项基本公共服务进入农村社区。要完善农村社区民主治理机制,探索建立以农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为核心、村民自治为基础、农村居民广泛参与、各类社区组织互动合作的农村社区民主治理机制,形成社区建设工作合力。二是要继续深化和谐社区建设。以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和谐社区建设工作力度。加快推进城市社区工作服务用房建设,力争全省社区服务用房面积达到350平方以上。全面开展居(村)委会史料征集工作,组建中国社区建设史料展示中心,组织新中国第一个居委会建立60周年系列纪念活动。三是要不断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开展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回头看”活动,巩固换届选举成果。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基本完成村务公开目录编制工作,切实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认真执行《浙江省村民代表会议工作规程(试行)》,提升农村基层民主自治水平。
    (四)要以双拥共建为抓手,加大优抚安置政策体系建设力度。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建设为重点,深化完善优抚安置政策体系,加强与社会保障制度的衔接,建立完善优抚安置经费自然增长机制,依法保障优抚安置对象权益。一是要加大双拥共建力度。以庆祝建国60周年活动为契机,认真组织好新一轮省级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工作,继续开展“关爱功臣、永葆光荣”等系列双拥活动,提高动态管理水平。二是要大力推进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制定落实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政策和就医优惠减免举措,逐步推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农村居民新型合作医疗和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模式。三是要积极推进安置工作改革。择机全面推进退役士兵城乡一体安置改革。研究制定安置补助金自然增长机制,全面落实军休干部“两个待遇”。稳步推进军休干部住房制度改革,规范军休安置经费管理。着力加强军供站正规化建设,切实提高军供服务保障水平。
    (五)要以规划实施为引导,推动城乡老龄事业协调发展。围绕“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目标,城乡统筹,完善老年优待政策体系,进一步夯实基层老龄工作基础,不断提高老龄工作整体水平。一是要统筹推进城乡老龄服务发展。研究制定加强城乡老龄服务的指导意见,突出发展农村老龄服务,重点完善农村高龄和失能老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促进城乡老龄服务均等化。进一步深化“3587工程”,加快推进城市老年人生活照料网络建设。二是要抓好为老年人办实事项目。认真落实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健全完善老年优待政策保障体系,探索建立无社会保障老年人生活补贴制度,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三是要推进基层老龄机构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基层老年人协会骨干培训,提高老龄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组织协调能力。继续扶持欠发达地区老年活动设施和电大教学点建设,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四是要加强老龄事业宣传,表彰第二轮全省老龄工作先进县(市、区),扎实做好全国“双先”评选推荐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六)要以服务社会建设为着力点,引导社会组织增强自身发展能力。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优化社会组织发展布局,引导社会组织完善内部管理,切实增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的能力。一是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积极培育发展公益类、服务类及基层社会组织,引导并发挥好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参与公共服务的作用。二是要加强社会组织自身能力建设。启动省级行业协会、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的评估工作,引导社会组织完善内部治理,培育社会组织品牌,提高社会组织公信力和影响力。三是要加大社会组织执法监管力度。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取缔非法社会组织,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四是要扎实推进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积极鼓励社工人才参加职业教育培训,认真组织好全国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培训工作。探索建立社会工作人才评价体系建设和激励保障制度,加强社会工作岗位开发与设置,推进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七)要以高效便民为取向,不断提高专项公共事务服务管理水平。秉持为民、便民、利民的服务理念,积极打造为民服务窗口,进一步提升为民服务水平。一是要认真落实好移民安置帮扶政策。深入实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加快推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全面完成滩坑移民搬迁安置任务,进一步加大移民帮扶力度,建立水库移民创业致富机制和小型水库移民解困工作机制,切实维护移民合法权益,确保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社会稳定。要加强移民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及时安全发放直补资金,提高移民资金使用效益。二是要基本完成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市、县地名网站(网页)开通率达到100 %。完成第一轮市、县(市)地名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推进海岛名称管理工作。稳妥做好行政区划调整审核论证工作,提高村规模调整指导水平。三是要全面深化平安边界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依法治界工作体系,省、市、县三级平安边界完成率达到100%,创优率达到70%。完成“沪浙线”联检工作,各市完成总界线20%联检任务,第二轮界线联检率达到40%。四是要继续深化殡葬管理体制改革。加大殡葬监管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力度,积极推动火化殡仪服务分离试点。制定出台新一轮公墓建设规划,规范加强公墓建设管理。加快乡村公益性生态墓地建设和城镇公墓“四化”建设,继续推进“三沿五区”坟墓治理。五是要深入推进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依法履行婚姻登记职能,完善登记服务礼仪规范,不断提高婚姻登记服务水平。依法规范收养登记,认真研究解决“事实收养”问题。
    (八)要以学习实践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强机关自身建设。按照“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队伍建设目标,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动力,深入开展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效能型机关活动,更加注重理论学习,浓厚政策理论研究氛围,提高干部队伍科学发展能力素质。高度重视廉政建设,继续深入开展行风评议活动,全面落实好省委、省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加强民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推行社会化发放方式,确保党风廉政各项举措落到实处。进一步健全民政行政执法工作机制,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加快民政信息化步伐,建设应用电子政务平台,深化政务公开,加大民政宣传工作力度,提高民政工作公开度、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
    要进一步加强节日期间福利院、敬老院、军供站等机构设施的安全检查,认真排查各类不稳定、不安定因素,使所有民政对象过一个祥和安定的春节。
    做好今年民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沉着应对,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努力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为服务改革发展大局、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